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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1月13日,一名女子走到孙传芳背后,突然掏出手枪,朝着孙传芳连开3枪

1935年11月13日,一名女子走到孙传芳背后,突然掏出手枪,朝着孙传芳连开3枪。第一枪子弹打穿了孙传芳的右耳后,孙传芳随即倒地;第二枪穿透了孙传芳的后脑,第三颗枪打透孙传芳的后背。由于三枪都是致命枪,孙传芳当场毙命。   开枪的女子没跑,她从包里掏出传单,撒向人群,传单上写着大仇已报,向居士林的人致歉,署名是“报仇女施剑翘”,随后她被闻声赶来的警察带走,把整个过程说的明明白白。   施剑翘和孙传芳无冤无仇,这场刺杀全是为了报父仇,她的父亲施从滨,早年被孙传芳杀害。   孙传芳不是普通人,是直系军阀首领,巅峰时期,他掌控浙、闽、苏、皖、赣五省,当五省联军总司令,后来北伐战争中,他的主力军被打垮,势力衰退。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孙传芳隐居天津佛堂,还拒绝了日本人邀请他做华北伪政府主席的要求。   施剑翘找孙传芳找了很久,1933年春天,她在耀华附小送孩子上学,遇到了孙传芳的幼女孙家敏,才摸清孙传芳的住址,后来因为丈夫召唤去了山西,复仇的事暂时搁置。   1935年,施剑翘再次回到天津,专门谋划复仇,她摸清孙传芳每周三、六会去居士林听经的规律,选在佛堂动手。   案件发生后,全国震动,天津、北平、上海的大报都用头版头条报道,施剑翘“十年卧薪尝胆、一朝为父报仇”的事很快路人皆知。   社会各界尤其是妇女界纷纷声援她,全国各地的民众团体和个人,不断给南京国民政府、国民党中央党部发函电,请求赦免施剑翘。   孙传芳的家人不接受,要求严惩施剑翘,案件先由天津地方法院审理,一审以持有军用枪弹和杀人两罪,判施剑翘有期徒刑十年。   施剑翘上诉,河北高等法院二审改判为七年,她还是不服,继续上诉到南京最高法院。   期间,冯玉祥等50名国民党中央委员联名请求特赦施剑翘,冯玉祥早年和施剑翘的四叔是战友,一直为她奔走。   1936年8月,最高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七年原判,但在舆论和政要的干预下,特赦程序很快启动。   1936年10月14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发布公告,正式赦免施剑翘,公告里说,施剑翘为父报仇杀人,触犯刑法,但孝心可嘉,情有可原。   就这样,施剑翘入狱不到一年就被释放,这起轰动全国的刺杀案尘埃落定。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