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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老干部局科长苏某因认为局长丁某对其“不公”,且怀疑丁某与女下属有不正当关系,

南宁老干部局科长苏某因认为局长丁某对其“不公”,且怀疑丁某与女下属有不正当关系,伙同周某1、周某2跟踪偷拍丁某,非法获取其轨迹信息117条及视频、照片若干。 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三人,案件将于1月28日开庭,丁某已调离原岗位。 这起案件清晰划定了公民监督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边界。 苏某因工作不满与主观怀疑,便伙同他人用GPS定位、安装摄像头等方式非法偷拍,获取的轨迹信息远超“情节严重”的50条立案标准,已构成刑事犯罪。 公职人员的履职行为应受监督,但监督绝不能逾越法律红线。即便举报内容属实,偷拍、跟踪等非法取证手段也会触碰法律底线,正如类似案例所示,不能因举报目的正当就豁免非法行为的责任。 苏某作为公职人员,本应懂法守法,却因个人情绪滥用权力相关信息,更显荒唐。 此案警示世人:维权需循合法途径,举报应依托纪检监察等正规渠道。 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公职人员,都不能以“监督”为名侵犯他人隐私与个人信息。 唯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才能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守护社会的法治秩序,避免从“维权者”沦为“违法者”。南宁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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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3xxx62
用户13xxx62
2026-01-20 06:58
跟踪领导是有罪的,领导讲话不拍手也危险,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