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取学生、家长的财物,不但违反师德规范,而且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家长反映班主任老师收取7000元,如果属实,这名班主任老师已经涉嫌受贿罪,学校要开除涉事教师,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司法机关要介入处理追究其刑责。

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取学生、家长的财物,不但违反师德规范,而且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家长反映班主任老师收取7000元,如果属实,这名班主任老师已经涉嫌受贿罪,学校要开除涉事教师,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司法机关要介入处理追究其刑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