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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中国最后一名“皇妃”李玉琴,探望狱中的溥仪,见到溥仪,李玉琴心中的那

1957年,中国最后一名“皇妃”李玉琴,探望狱中的溥仪,见到溥仪,李玉琴心中的那个念头越发清晰:离婚,一定要离婚! 1957年,抚顺战犯管理所一间简陋的接待室里,李玉琴静静坐着,看着被警卫带进来的那个人。灰色囚服、板寸短发、身形消瘦,几乎认不出这是当年高坐御座的“皇帝”。 曾经的她,要在他面前屈膝行礼,称一声“皇上”;如今两人隔着一张桌子,谁也不再是从前的样子。寒暄寥寥,她听他讲起在所里劳动学习的日常,语气平平,没有往日的威严。随着谈话一点点往前走,她心里的那块石头渐渐落地:这段婚姻,可以结束了。 时间倒回去二十多年。1928年,李玉琴出生在长春郊外一个穷苦农家,兄弟姐妹一大家子挤在漏风漏雨的旧房子里。父母靠租地种田勉强度日,却宁可勒紧腰带,也要让孩子识字念书。 搬进长春城后,一家人住进二道河子贫民区,她先在教堂认字,又读讲习班,后来上了公立小学,成绩一直不错。1942年考进南岭女子优级学校,对这个穷人家的女孩来说,那是命运少有的亮色。 真正的拐点出现在1943年。那年十五岁的李玉琴还在课堂上听课,突然被日本人叫出去拍照。几天后,日本人找到学校和家里,说要把她送进“宫里”读书,有吃有穿还有老师带。 她根本不懂这意味着什么,只觉得或许能跳出穷窝。父亲本不愿送女儿去那种地方,却敌不过对方手里的枪,只能含泪点头。 所谓“宫里”,其实就是伪满皇宫。谭玉龄去世后,日本人想借着给溥仪再选“贵人”既安抚又监视他,溥仪坚持要挑中国姑娘,李玉琴的照片就这样被送进宫去。 她被封为“福贵人”,刚进门时还以为从此不愁吃穿,很快却发现这是一座镀金的牢笼。她没见到课本和老师,迎接她的是一叠“条例”,被要求背得滚瓜烂熟,那就是溥仪为妃子拟定的“二十一条家规”。 从不能随便见家人,到不得自由出宫,再到处处小心自己的言行,规矩一条接一条地压在她身上。宫殿外表华丽,内里却冷清得让人发慌。她要按点给溥仪请安,陪吃陪走,夜里还要侍寝。 溥仪脾气古怪,又有强烈的控制欲,更多把她当作一种附属物而非真正的妻子。几年的宫廷生活,让这个原本活泼好学的女孩,慢慢变成对着宫墙发呆的“福贵人”。 1945年,日本投降,伪满政权崩塌,她和溥仪被迫分离。溥仪被俘,她则被八路军带走审查。由于她并未参与危害国家和人民的行为,被安排在部队里养病,身体恢复后被送回家乡。 那一刻,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那座金笼子。此后几年,她与溥仪彻底失去联系,只能从报纸上得知这个曾经的“皇帝”被关进抚顺战犯管理所。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给她在长春安排了工作岗位,她在单位里勤勤恳恳,一边适应普通人的节奏,一边心里盘算着如何安顿自己的后半生。 1953年,她曾提出想去探视溥仪,却因管理所尚无相关规定,未能成行。直到1955年,两人才在抚顺首次重逢,一见面便忍不住痛哭,那更像是对共同经历的一种告别。 随着社会环境变化,越来越多人提醒她,只要名义上还是溥仪的妻子,难免受战犯身份牵连。李玉琴自己也开始反思,这段关系里究竟有多少感情,又有多少是被时代与规矩逼出来的习惯。 抚顺战犯管理所专门给他们安排过一次同床而卧的机会,让她再慎重考虑离婚之事。那一夜,溥仪压低声音问她,是否真的想要离婚,说着说着难以自抑地流下眼泪。她口头上说再想想,心里却知道,自己的决定已经做出。 1957年5月,法院正式判决二人离婚。这一年,她二十九岁,结束了从十五岁起被迫卷入的十四年婚姻,终于在法律上与“福贵人”的身份告别。那一天起,她不再是谁的妃子,只是一个可以重新选择生活的普通女人。 离婚后的第二年,她在长春图书馆整理书籍、办理借阅,工作虽不体面,却踏实安稳。其间,她结识了吉林广播电台工程师黄毓庚,两人性情相投,顺理成章地走进婚姻,生儿育子,日子平淡却有烟火。 后来她加入民革,当上政协委员,在讲台上给学生讲历史,在会场上替教育和文化发声,又拿出积蓄捐给希望工程,把当年宫里留下的一些物件交给博物馆。 2001年,七十三岁的李玉琴在长春病逝。回头看,她从长春贫民窟走进伪满宫廷,又从“福贵人”走回普通人行列,路途曲折,却一步一步把自己从别人故事里的角色,变回自己人生的主人。那张1957年的离婚判决书,不只是结束,更是她真正开始做自己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