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感到,法律界的“文化翻身仗”要开打了,这剧情和二十年前的影视界简直如出一辙! 当年影视圈捧着欧美当标杆,觉得外来的才高级,如今国产片凭本土故事圈粉;现在法律界也有这股劲儿,条文术语、教材体系满是“洋标签”,甚至有人把欧美法律奉成“绝对真理”。 但变天的信号已经很明显:不是要丢掉外来经验,而是不再盲目照搬,而是让洋理论适配中国土壤。就像广西法庭用“双语调解+族老智慧”化解矛盾,传统“德法共治”理念也在焕发新生。法律的根该扎在人民需求里,而非西方范式里。 你觉得未来法律界该如何更好地盘活传统智慧、接住本土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