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市公安局在开展“两抢一盗”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及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依法扣留761辆无主机动车、非机动车(详见附件),经公安机关多方核查,至今无法查清车辆权利人,无人认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将车辆信息予以公示。
公告期三个月,在公告期间内,车辆所有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及车辆权属证明材料到大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办理认领手续。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大理市公安局
2026年1月30日
来源:大理市警方
编辑:张丽青
审核:陈唯一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