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在一场对谈中声称:“不存在天价彩礼”,她是公开支持“吸毒等记录封存”的代表人物。
这不仅仅是“何不食肉糜”,这是一场精心包装的、针对普通男性的“围猎”。

我把这次“专家对谈”的核心时间线给兄弟们整理好了,
•背景:近日,劳东燕教授与法律大V“法山叔”进行对谈。
•关于彩礼:劳教授认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天价彩礼”。她把彩礼定义为“性别失衡背景下,男性为了获取婚姻机会而自愿支付的竞争成本”。
•关于“车与人”的神比喻:为了论证彩礼不贵,她抛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比喻:“你出了十万彩礼,你说是天价;你自己买一辆十万块的车,你说自己买了一辆‘破车’。”
•关于“婚内强奸”与录音:她主张强力推进婚内强奸的认定。关于性同意,哪怕男方没用强,只要女方表达了“不”或没表达明确的“是”,就可以认定为强奸。
•专家支招:建议男性在恋爱中如果冲动,应该进行录音。
这逻辑里的“坑”有多深?咱们把她的逻辑一层层扒开看。
1. “竞争成本”论:把锅甩给底层男性劳教授说彩礼是“男性竞争成本”。
翻译过来就是:你觉得彩礼贵,是因为你穷,是因为你在男性竞争中处于劣势。
她轻飘飘一句话,抹去了彩礼背后整个家庭的血汗积蓄,抹去了房地产捆绑婚姻的现实压力。
她不谈这种“竞争”是否合理,也不谈这种“门槛”是否在剥削男性家庭的剩余价值,而是直接把责任内化——是你不行,所以你要付费进场。
2. “录音谈恋爱”:把枕边人变成潜在敌人按照劳教授的逻辑,以后谈恋爱、结婚,是不是得随时带着录音笔?
“亲爱的,今晚可以吗?”
“等等,我先开一下录音,麻烦你对着麦克风清晰地说一遍同意,并签署这份《性同意告知书》。”
这还是夫妻吗?
这是防贼啊!
如果不录音,一旦因为夫妻吵架情绪上头说一句“当时我不愿意”,男方就得面临牢狱之灾?
这种无限扩大化的定义,实际上是在摧毁两性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基石。
专家也是“双面人”!帮大家回忆一下,这位此时此刻高呼要严惩“婚内强奸”、对男性私德无限上纲上线的劳教授,是公开支持“吸毒记录封存”的代表人物。
对待吸毒人员,她主张要给机会、要封存记录、要讲人权,怕他们受歧视;
对待可能只是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的丈夫们,她却恨不得装上24小时监控,主张“无限追责”。
对罪犯唯唯诺诺,对丈夫重拳出击。
这就是专家的慈悲吗?
1、拿“车”比喻“人”:到底是谁在物化女性?劳教授说:“买十万的车你嫌破,出十万彩礼你嫌贵。”
这不是赤裸裸地把女性等同于商品,等同于工业流水线上的汽车吗!
我们反对天价彩礼,是因为我们认为婚姻是感情的结合,不是买卖。
而劳教授为了论证彩礼的合理性,竟然不惜把女性“物化”成一种可交易的资产。
既然你都把女性比作车了,那咱们就顺着这个逻辑聊聊经济学?

劳教授,您说十万的车是“破车”,但您别忘了:
哪怕是十万块的“破车”,只要是从4S店提出来的,它也是全新的一手车,它的里程数是0,它的零部件是原厂的。
那三十八万彩礼“娶”回来的呢?
很多兄弟掏空家底,面对的可能是经历了多段复杂感情史、甚至身心俱疲的伴侣。
用您“买车”的逻辑来看,能不能允许消费者查看一下“保养记录”和“过户次数”?
如果车商把一辆跑了十万公里、经过多次转手的车,翻新一下当新车卖给你,这叫欺诈!
怎么到了婚姻市场,这种不对等的信息差和价值错位,就成了男性“竞争意识不足”了呢?

最后,我想问劳教授一个问题。
您自诩关注女性权益,关注弱势群体。
但为什么在近期震惊全球的“爱泼斯坦案”三百万页证据曝光时,在涉及西方精英阶层系统性性侵未成年女性、滥用权力的滔天罪恶面前,您保持了长久的沉默?
当“胖猫事件”发生,一个中国男孩被情感PUA榨干钱财最后跳江自杀,全网痛心的时候,您这位法学专家为何一言不发?
面对西方权贵的恶,您视而不见;面对男性受害者的血,您冷漠旁观;唯独到了可以挑起国内性别对立、可以打压普通中国男性的时候,您引经据典、侃侃而谈。
这背后的动机,到底是为了法治的进步,还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立场”?
结语兄弟们,擦亮眼睛吧。
所谓的“专家发声”,很多时候并不是在维护正义,而是在重新分配利益。
他们试图用学术话语权,将男性在婚姻中的付出理所当然化,将男性面临的法律风险无限扩大化。
我们尊重正常女性,祝福正常的婚姻。
但我们拒绝被“偷换概念”,拒绝被“双标对待”,更拒绝做那个沉默的买单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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