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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幼儿园2岁女童在接水的时候,被旁边路过意外滑倒的幼师压倒,导致女童右腿

河南郑州,幼儿园2岁女童在接水的时候,被旁边路过意外滑倒的幼师压倒,导致女童右腿骨折,事后孩子被送到医院检查,家属认为这事是幼儿园全责,要求他们负责并赔偿,谁知校方后续只支付了支具费用,治疗费一分不拿,校方:家长提出要10万或者5万等赔偿不合理,要走法律程序解决,不会和解,现在家属表示连幼师电话都打不通联系不上!网友:要是我女儿被压骨折,我要的更多!


事发当天韩女士像往常一样,把年仅2岁的女儿送到家附近的幼儿园,然后自己去上班。

做梦都没想到,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里,孩子会在园内出现严重意外。

事发当时,小女孩站一旁接水喝,旁边有个幼师边走路边拿手机打字,没注意那块地面存有积水。

结果脚下一滑瞬间失去平衡重重摔倒在地,小女孩年纪太小,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躲闪。

猝不及防之下,摔倒的幼师整个人径直坐在了孩子身上,直直坐在孩子的右腿上。

小女孩瞬间疼得哇哇大哭,哭声瞬间传遍周边区域。

周围工作人员发现意外发生后,立刻上前查看孩子的身体状况。

察觉到孩子腿部受伤严重,第一时间联系了孩子家长韩女士。

接到幼儿园打来的电话,得知女儿在园内出事,韩女士瞬间慌了神。

急忙放下手头所有事情火速赶往幼儿园,赶到后看到神情痛苦的女儿,她心里又慌又疼。

后来孩子被带去医院做检查,最终确诊孩子右腿胫骨骨折。

年纪这么小就落下骨折伤病,后续休养恢复需要漫长时间,还极有可能留下后遗症。

自从孩子受伤之后,日常生活彻底被打乱,原本无忧无虑的孩子,每天只能戴着固定支具静养休息。

不能跑跳不能玩耍,吃喝起居都需要家人寸步不离贴身照顾。

韩女士和家人整日轮流照看孩子,精神和身体都承受着巨大压力。

看着孩子日夜承受病痛折磨,一家人心里满是难受。

在孩子治疗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所有的护理开销,复查费用,日常养护花费接连不断产生。

起初韩女士一心只希望孩子能够好好养伤,尽快恢复身体健康,并没有急于和幼儿园争执赔偿事宜。

但她认为这件事肯定是幼儿园的责任,于是联系学校希望他主动承担起该负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事发之后涉事老师全程消失不见。

韩女士主动拨打老师电话、发送沟通信息,始终得不到任何回应。

对方从头到尾没有出面看望过受伤的孩子,更没有半句道歉的话语,态度十分冷淡。

而幼儿园方面的做法更是让人心寒,从头到尾园方仅仅只承担了孩子腿部固定支具的相关费用。

除此之外,孩子后续所有的复查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一系列必要开销,园方全都选择置之不理。

面对园方这般敷衍了事的处理方式,韩女士满心委屈和不满。

孩子是在幼儿园园区内发生意外受伤,园内地面湿滑没有及时清理,本身就存在管理疏漏。

老师滑倒伤到孩子,幼儿园有着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后来双方终于坐下来沟通协商此事,幼儿园负责人始终坚持自己的说法。

直言自己从来没有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只是要求韩女士拿出所有医疗消费票据,才愿意进行费用结算。

与此同时负责人还表示,韩女士一家人此前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属于不合理诉求。

严重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营,不愿意私下达成和解,直接提议让家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民法典》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孩子在园内受伤, 幼儿园想免责,必须自己拿出完整证据证明。

按本文所述是幼儿园全责,医疗费,复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后续康复费,肯定全都要赔偿。

若构成伤残,还要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评论列表

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 1
2026-05-19 23:21
人心变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