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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一女子办理离婚时,因为长的好看,被一工作人员盯上了。那人私下联系她到办
山西吕梁,一女子办理离婚时,因为长的好看,被一工作人员盯上了。那人私下联系她到办公室谈官司的事,女子来了之后,那人就对其全身上下打量,不怀好意的笑,随后又对其搂抱加抚摸身体敏感部位,还强行亲吻。女子多次拒绝无果后,见不好脱身,就找了个机会偷偷录音,把他们的对话录下来,目前那个工作人员已经被停职,并立案调查。2026年4月,一段16分钟的录音在网络上炸开。录音里,一个男人在密闭办公室里对一名离婚诉讼当事人上下其手,从言语试探一路升级到肢体侵犯。录音曝光当晚,当事法官吕某某就被停职了。可这事儿远没有结束。时间倒回到2025年9月5日。那天王女士和丈夫的离婚官司第一次开庭,因为财产分割谈不拢,法院没判。走出法庭,王女士心里堵得慌——她担心拿不到应得的财产,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就在这时,案件经办法官吕某某联系了她,说发现了新证据,对她有利,让她来办公室确认一下。王女士没多想,赶紧去了。进了办公室,吕某某先跟她聊案子,聊着聊着话锋一转,开始夸她长得漂亮。“大高个,大眼睛,太迷人了。”他说。一开始还只是嘴上说说,后来肢体动作就上来了——搂住她的腰,手开始往不该碰的地方摸。王女士躲开,他还不依不饶,反问是不是嫌他老了。“我是来聊案子的。”王女士说。吕某某笑了笑,话说得够直白:“这个案子我基本能做主,全看你怎么表现。”这话什么意思,在场的都懂。王女士不敢走。她怕得罪了这位法官,判决的时候被穿小鞋。吕某某看出了她的顾虑,补了一句更狠的:“你要是不配合,判决的时候我就偏向你老公,让你少分财产。”一边是身体被侵犯的不适感,一边是财产分割的现实压力。王女士硬着头皮留了下来。但她没打算束手就擒——悄悄打开手机录音。接下来的16分钟里,吕某某继续上下其手。他甚至开始强吻她,还说“你这么漂亮,得不到你我心有不甘”。王女士实在过不去心里那道坎,一次次推开他。吕某某不死心,反复暗示“留下来就是同意了”“多配合就能多分点”。王女士以接孩子为借口,赶紧摆脱了现场。出门后她直奔派出所报案,把录音交了上去。2025年4月10日,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正式予以行政立案。时隔两日录音曝光,全网舆论彻底沸腾。当晚吕某某就被停职,纪检监察部门同步介入调查。这案子现在卡在一个关键问题上:吕某某的行为到底是一般猥亵,还是强制猥亵罪?根据律师吕金艳的分析,二者的核心差异就在于“强制”这一关键要素。一般猥亵多是“偷袭式”接触,被害人事后才发现,最多拘留15天。但如果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无法、不敢或不知反抗,就构成刑事犯罪。吕某某这案子有特殊性。他不是在大街上“偷袭”,而是在自己办公室里,对着当事人持续施压16分钟。期间他反复拿裁判权说事——用“判决对你不利”当筹码,这本身就构成了胁迫。再加上一间密闭的办公室,无人监督的环境,这种权力落差足以让一个普通公民不敢反抗。如果查实这些情节,案件就不只是行政违法,而要转入刑事追诉。强制猥亵罪的下限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考虑到他利用了法官身份和职务便利,还可能从重处罚——参照福建霞浦的类似判例,“利用职务便利犯罪”本身就是加重的理由。当然,行政立案和刑事立案并不冲突。警方先走行政程序,是为了快速固定证据。等关键情节查清楚,再评估够不够刑事追诉的门槛。这实际上是一套逐步推进的流程,而非只能二选一的对立选项。回顾这16分钟的遭遇,王女士做出了十分勇敢的举动,在害怕与难堪中维持理智,暗中记录下完整的音频证据。大多数人遭遇这种情境早就慌了神,根本想不到取证这茬。可话说回来,这种“冷静”本身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她必须一边承受侵犯,一边盘算怎么保护自己。吕某某案撕开的口子不止在个人层面。制度上的漏洞同样触目惊心:为什么法官能以“新证据”为由单独约见当事人,且没有任何监督机制?密闭办公室里的谈话是否应该有强制录音录像?当裁判者本身成为侵害者,司法公信力的裂痕又该怎么修补?现在吕某某已经被停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深挖。但“胁迫”情节能不能完整还原,他最终是挨个处分还是吃官司,答案还要等调查结束。在事实完全清晰之前,所有情况都还无法确定。信源:法官吕某某被曝猥亵案件当事人!当地警方已立案【来源:新民晚报】
山西,一女子跟前夫到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办公室男员工一直盯着女子看,趁机获取她
山西,一女子跟前夫到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办公室男员工一直盯着女子看,趁机获取她的联系方式后,私下联系让女子过来签字。当女子进入办公室后,男子立刻反锁门,故意询问相关事由,开始趁机侵扰女子。“你真漂亮。”男子一边说着,一边触碰女子隐秘部位,还强行搂抱。女子不断抗拒,没想到男子直接就亲了过来……幸亏女子及时摁下了手机,掌握了录音证据,男子已经被调查了。这段故事听着像段子,但它真实发生在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办公室里。当事人王女士,原本已经跟丈夫打完了离婚官司,一审、二审全都尘埃落定。没想到前夫不服判决申请再审,这起案子又转到了法官吕某某手里。2025年8月26日,吕某某拿到了王女士的手机号。9月5日,他以“有新证据需要签字”为由,用办公室座机把王女士叫到了法院。事情从这里开始变味了。王女士刚走进办公室,门就被反锁上了。吕某某先是假惺惺地聊案情,确认王女士的手机没在录音录像后,突然就变了个人——搂腰、摸胸、亲脸颊,甚至把手伸向王女士的隐私部位。嘴里还不停地说着“你真吸引人”“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得多些”这种话。王女士拼命挣扎,一遍遍地喊“不要不要”,可吕某某根本不当回事,反而变本加厉。16分钟。这段录音整整录了16分钟。王女士是怎么做到的?她在吕某某不注意时,悄悄按下了手表上的录音功能。录音里清清楚楚地记录着王女士的无助求救和吕某某的步步紧逼。1分07秒喊“不要”,2分29秒还在喊“不要”,3分钟时吕某某直接要求发生性关系。一直到7分24秒,吕某某把王女士推到办公室床上,手再次伸向她的私处。最后王女士以“要接孩子”为由才终于逃了出来。一个女人去法院配合调查,却在庄严的审判机关里被一个穿法袍的男人侵犯。这画面想想都让人脊背发凉。更让人心寒的是后续。王女士报案后,事情整整拖了7个多月没有任何结果。直到媒体介入报道上了热搜,4月10日警方才正式行政立案,涉事法官吕某某被停职,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一个疑问浮出水面:如果王女士没有那段16分钟的录音,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这件事会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案做了法律分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但如果构成强制猥亵罪,那就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警方目前按行政案件立案,后续会不会升级为刑事案件,要看证据和情节严重程度。此外,吕某某作为公职人员,还将面临政务处分法层面的追责,严重者可能被开除。这起事件绝不是个例。近年来,体制内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猥亵的案件屡有曝光。福建宁德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在办公室内强制猥亵15岁少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安徽师范大学教师朱某某多次猥亵女学生,被处分后竟然被调到了校保卫处任职。这些案例背后,暴露出的是同一个问题——权力缺乏监督。法官掌握裁判权,老师握有考核权,领导控制着晋升机会。当这些权力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被滥用就成了大概率事件。吕某某在办公室那间象征着他权力空间的小屋子里,说出了“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得多些”这种话。这不是情话,这是赤裸裸的权色交易,是用公权力来威胁一个处于弱势的女性。好在山西省2025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明确禁止违背妇女意愿实施性骚扰,规定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必须依法处理并书面告知结果。法律在完善,但执行的力度能不能跟上,才是真正检验成色的标尺。王女士的遭遇给所有女性提了个醒:面对侵犯,保留证据永远是第一位的。同时也暴露了举报制度的一个尴尬——实名举报7个月没结果,找媒体曝光后当天立案。当“上热搜”成为推动问题解决的关键一步,这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一个法官,本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如果自己先塌了,受害者的安全感从哪来?公众对法治的信心又该放在何处?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