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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是联合国秘书长的最大尴尬了!以色列代表当着全世界的面粉碎纸质《联合国宪章》小
这或是联合国秘书长的最大尴尬了!以色列代表当着全世界的面粉碎纸质《联合国宪章》小册子,他无可奈何;以色列擅自拆毁联合国设施,他无可奈何;以军屡次杀害联合国工作人员,他还是无可奈何!然后他说,是否将以色列踢出联合国,与他秘书长的职权无关!但是,古特雷斯却旗帜鲜明地又一次谴责了哈马斯,谴责哈马斯在2023年10月7日发动的袭击,在这场袭击已经发生快三年以后。拜托,古特雷斯,虽然你快离职了,但应该站好最后一班岗吧?公正性,是联合国秘书长的基本底色。
德国本土军工厂也可能成为轰炸目标!中国刚拿“敌国条款”警告日本,德国前资深外交官
德国本土军工厂也可能成为轰炸目标!中国刚拿“敌国条款”警告日本,德国前资深外交官却先坐不住了:一旦俄罗斯认定德国卷入战事,完全可以不用经过安理会授权,直接对德开战。这话听着很猛,我一开始也纳闷:一条写了80多年的《联合国宪章》条文,真能把今天的德国、日本重新拉回二战后的法律框架里?往里一看,事情还真没那么简单。9月15日,现任欧洲议会议员、曾长期在联合国任职的米夏埃尔・冯・德・舒伦堡发表文章,专门谈德国和“敌国条款”。他的推演很直接:假如俄罗斯把德国向乌克兰提供远程无人机、扩展军工合作等行为解释成德国实际卷入对俄军事对抗,莫斯科或会尝试援引《联合国宪章》第53、77、107条,为针对德国相关军工设施的军事行动寻找法理依据,而相关条文原文里确实存在不经安理会另行授权的特殊安排。舒伦堡在提醒柏林,别把一条仍写在宪章正文里的历史条款,当成彻底不存在。巧就巧在,德国这边刚把问题摆上桌,中日之间围绕同一组条款的交锋已经热了好一阵。8月17日,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公开提醒日本认真阅读《联合国宪章》第107条;两天后,中国外交部明确表示赞同俄方有关表态。9月2日、9月8日,中方又连续重申,第53、77、107条仍保留在宪章文本中,中方把它们视作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制度安排,并强调日本加入联合国时接受了《联合国宪章》全部内容。说实话,看到这里,重点已经不是“翻旧账”三个字能概括的。中方关注的是战后秩序有没有在安全政策变化中被一点点削弱。日本这些年的动作也写在自己的公开文件里:2022年版安保三文件正式写入“反击能力”;日本防卫省解释,这项能力在满足相关条件时,能利用防区外打击手段,对对手领土实施有效反击。到了2025财年,日本防卫相关支出占GDP比重提升至约2%。2026年4月,日本政府再次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针,继续推进防卫装备对外转移。把这些文件摆到一起看,中方为何反复把历史问题和战后秩序摆到桌面上,也就不难理解了。台海更是绕不开的一道坎。高市早苗此前在日本国会把台海事态同日本“存亡危机事态”联系起来,并拒绝撤回相关说法,中方据此批评其言论暗示武力介入台海。到了今年9月,气氛就很微妙:日本跨党派议员仍在推动对华交流。9月14日,日中友好议员联盟青年议员代表团在北京同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刘彬会面;9月15日,中方公开表示,高市早苗涉台言行是当前中日关系面临严重困难的“最大症结”,也要求日方用实际行动改善关系。这就很有意思了。政治安全层面的分歧没有消失,沟通渠道也没有彻底关上。照这个局面看,中日关系眼下缺的并不只是见面次数,更关键的是见面以后能不能碰到真正卡住关系的议题。议员来访、经贸交流当然都有现实意义;历史认知、台湾问题、安全政策上的分歧没有松动,交流很容易停在“见到了、谈过了”这一步。再回头看“敌国条款”,法律上还有一层必须讲清。联合国大会1995年第50/52号决议将相关条款表述为“已过时”,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表达过删除《联合国宪章》中“敌国”表述的意愿,不过正式修改《联合国宪章》需要走宪章修正程序,截至现在,第53、77、107条仍保留在正文中。德国政府长期主张这些条款已经失去现实效力,中国2026年的官方表态则明确强调相关条款“至今仍然有效”。舒伦堡抓住的正是这个法律与政治解释上的落差:局势越紧张,原本沉睡在历史文件里的条款,越容易重新进入现实外交争论。我倒觉得,这才是这轮风波最值得普通人看明白的地方。德国面对的是俄欧安全对抗升级的风险,日本面对的是历史、安全政策与对华关系叠在一起的压力,两国处境并不相同,却碰到了同一本《联合国宪章》。条文还在那里,各方对条文效力的解释也摆在那里,真正影响风险高低的,还是现实政策有没有继续把矛盾往前推。假如一条80年前的条款重新成了今天外交桌上的高频词,你更在意它的法律效力,还是它释放出的政治警告?信息来源:EADaily——俄罗斯可以打击德国的无人机工厂一一这是联合国宪章的常态
新华社8月19日报道,拉夫罗夫17日公开发声,日本从加入联合国那天起就是“敌国”
新华社8月19日报道,拉夫罗夫17日公开发声,日本从加入联合国那天起就是“敌国”。中方19日表态:赞同。就这么一句话,直接撕下日本近八十年来竭力打造的所谓“正常国家”的外衣。2026年8月19日,围绕《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的讨论再次引发关注,事情起因是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此前提及日本与联合国宪章相关条款的关系,随后中国外交部对此作出回应。这场争议表面上看,是围绕一项写入联合国宪章的历史条款展开,实际上背后涉及二战结束后的国际秩序、战败国身份变化以及各国对于历史问题的不同理解。所谓“敌国条款”,来源于二战结束后的特殊历史背景,当时联合国成立,相关条款主要针对二战时期的敌对国家,目的是处理战后秩序问题。随着国际形势变化,很多国家认为世界已经进入新的阶段,这些条款的现实意义已经发生变化,但围绕它是否仍然具有政治和法律影响,各方一直存在不同看法。拉夫罗夫此次提及这一条款,重点并不是单纯讨论一个词语,而是借此强调战后国际安排和历史责任问题,而中国外交部随后表示赞同相关表态,并强调了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立场。这件事情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它触碰到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那就是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身份变化,究竟取决于法律文件、历史事实,还是取决于现实政治的发展。日本在二战结束后重新加入国际社会,成为联合国成员,也建立了现代国家体系,但与此同时,围绕历史问题的讨论始终没有完全消失。对于支持强调历史责任的一方来说,他们认为战后秩序不能随着时间推移被淡化,对于希望更多关注现实合作的一方来说,他们认为国际关系也需要向前发展。这种争议本质上反映的是历史记忆和现实利益之间的冲突,很多国际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就是因为不同国家对于同一段历史有不同解释。《联合国宪章》中的相关条款,本身就是特定时代形成的产物,它既反映了二战结束后的国际安排,也留下了后来各国不断讨论的空间。从国际关系角度看,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完成战后身份转变,不只是看经济发展和国际地位变化,也包括如何面对过去的历史责任。历史问题之所以重要,并不是为了让国家永远停留在过去,而是因为历史经验能够影响未来选择,如果一个国家希望获得更多国际信任,就需要在历史问题上保持清晰态度,因为国际关系中的信任,不仅来自实力,也来自长期形成的责任感。当然,国际政治并不是简单的黑白判断,各国在处理历史和现实问题时,也会受到自身利益、安全环境以及外交目标影响,这也是为什么类似“敌国条款”的讨论,往往不会只是法律文本层面的争论,而会成为国际政治中的一个议题。在我看来,真正重要的是如何看待战后国际秩序,一方面需要承认时代已经变化,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历史形成的规则基础,国际社会需要的是更加稳定的规则,而不是根据现实力量变化不断重新解释过去,如果历史规则失去约束力,国际秩序就容易出现更多不确定性。这起事件带来的影响,不只是一次外交表态,而是再次提醒各方,国际关系中的很多问题都有历史来源,理解今天的争议,需要看到过去形成的背景。一个国家真正获得长期认可,不仅需要经济和科技实力,也需要对历史负责,对国际规则保持尊重,历史不会简单消失,但国家之间也需要在记住历史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如何处理过去与未来之间的关系,是所有国家都需要面对的问题。信息来源:《外交部:赞同俄罗斯外长有关涉日表态》新华社,2026年8月19日。《外交部:中方赞同拉夫罗夫外长涉日相关表态》北京日报,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