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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的招投标事件,在武汉东西湖区引发热议。一个预算269万的公办幼儿园服务项
离谱的招投标事件,在武汉东西湖区引发热议。一个预算269万的公办幼儿园服务项目,12家企业参与竞标。最后中标的这家公司,注册资金仅仅10万块。投诉人张女士不服,向教育局投诉,得到的回复是“招标有效,投诉不实”。8月31日,中标方人员直接闯入园区,推搡殴打老师,放话“不配合就开除”。警方行政立案。教育局工作人员事后赶到现场,批评张女士向媒体提供监控视频,说这种行为“轻则拘留,重则涉及刑事犯罪”。—你看,管不了“老赖”中标,但管得了受害者闭嘴。这出荒唐剧的荒诞感,不在于一个“问题公司”中了标。这种事儿大家见得多了,无非是围标串标、利益输送那套老剧本。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这件事暴露出来的一个逻辑悖论:在当下的招投标体系里,“烂”反而可能成为一种核心竞争力。招标公告写得清清楚楚:要求竞标者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会制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白纸黑字,一样不落。可结果呢?一个被法院强制执行、被税务通报欠税的公司,不仅通过了资格审查,还从12家竞标者中拿了最高分。是评委瞎了吗?是审查形同虚设吗?可能都不是。真相更残酷—正是因为这家公司“够烂”,它才赢得了这场游戏。注册资金10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它几乎没有任何固定资产可以查封,没有任何资金池可以冻结。被法院强制执行93万?无所谓,账上没钱,你执行个寂寞。被税务催缴欠税?无所谓,反正虱子多了不痒。食堂供应商的货款?拖着呗,你能拿我怎么样。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体质,在正常市场里是致命缺陷,在畸形的招投标游戏里反而成了“优势”—它敢报更低的价格,因为它没有什么成本是需要认真覆盖的;它敢承诺更优惠的条件,因为它压根没打算认真履约。这才是最讽刺的地方。12家企业参与竞标,其中不乏省、市示范园的供应商。这些正规企业要养团队、要交社保、要纳税、要维持商誉,成本摆在那儿,价格不可能无底线地降。而一个注册资金10万、欠税欠债的“老赖公司”,它有什么成本?它连食堂供应商的钱都敢欠,你还指望它给老师按时发工资?给孩子们采购合格的食材它唯一的核心竞争力,就是“烂得起”。而招标方为什么选它?表面上看是“综合评分最高”—90.64分,每名幼儿每年1.41万元。但仔细想想,一个连基本商业信誉都不具备的企业,凭什么在“商业信誉”这一项的评分上能过关?答案只能是:要么评分标准里“商业信誉”的权重低到可以忽略不计,要么这个环节根本就没人在认真打分。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这根本不是这家公司第一次中标。公开信息显示,近6年以来,它在东西湖区教育局幼儿园招标中连续3次中标,总额超过2400万元。2021年中了一个,年合同285万;2024年继续中同一个,270万;2026年又中新的,269.64万。同一个玩家,同一片场地,同一套玩法,玩了六年,玩了2400万。你说这是偶然?谁信,一个注册资金10万的公司,连续三年拿下总额2400万的政府项目,中间还伴随着法院强制执行和税务欠税通报—这哪里是招投标,这分明是“指定供货商”穿了件招标的马甲在走秀。而东西湖区教育局的处理方式,更是把这出荒诞剧推向了高潮。投诉人质疑,他们说“投诉不实”。中标方暴力闯入园区、推搡老师,他们赶到现场的第一件事不是处理肇事者,而是批评受害者不该曝光。在他们的逻辑里,问题的核心不是“为什么让一个老赖中了标”,而是“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说出来”。这就不只是招投标的问题了。这是一个系统在维护自己的错误,而不是在纠正错误。直到9月3日媒体曝光,9月4日东西湖区才成立联合调查组。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调查。舆论发酵之前,投诉是“不实”的;媒体介入之后,问题就“高度重视”了。调查组的成立不是因为程序正义被践踏了,而是因为盖子捂不住了。269万这一单废了重招是小事。前面那2400多万的三单要不要回溯复核?这六年里在这套“烂人中标”逻辑下被挤掉的正规企业,谁来给个说法?那些被“老赖公司”管理的幼儿园里,孩子们吃的用的、老师们的工资社保,谁来保障。这些问题,一个联合调查组不一定答得上来。但有一个问题,现在就可以回答:一个连食堂供应商的钱都敢欠的公司,你指望它好好对待你的孩子武汉东西湖区的这出闹剧,撕开的不仅仅是一次招投标的黑幕。它撕开的是一个更深的伤口—当“烂”成为某种竞争优势的时候,“好”就注定要被淘汰出局。这不是某一个地方、某一个项目的问题,这是整个评价体系出了方向性偏差的警示灯。
潘石屹想躲在国外不回来、不申报、不交税?真以为没人治得了他?别忘了他在国内还有没
潘石屹想躲在国外不回来、不申报、不交税?真以为没人治得了他?别忘了他在国内还有没处置完的资产,真要是赖账,直接用资产抵扣就行,跑得了人跑不了产业。这话的大方向没错。人可以住在国外,税务责任却不会跟着机票一起飞走。不过,真到了执行环节,并不是看哪栋楼挂着“SOHO”的牌子,就直接把楼拿来抵税。首先要查清谁是纳税人,税款属于个人还是公司,资产到底登记在谁名下。最近潘石屹频繁被推上风口,起因是2026年7月24日落地的离岸信托个税新规。新规说得很清楚,居民个人把财产装入离岸信托,装入时产生的增值,可能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也要区分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过去年度形成的部分信托收益,还给出了90天申报缴税窗口。在期限内办理,不加收滞纳金。逾期不交,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属于偷逃税的,还可能面临罚款。为什么大家第一时间想到潘石屹?SOHO中国2025年年报披露,截至2025年底,一个由开曼群岛受托机构持有的信托,通过多层公司持有SOHO中国约63.93%的股份。潘石屹是该信托受益人之一,他与张欣还被披露为相关控股架构的最终控制人。这就意味着,外界讨论并非完全没有由头。信托架构、控制关系和境内企业都摆在财报里,很难用一句“人在国外”就把所有联系切断。但我必须把一个关键点说明白。目前没有权威部门公布潘石屹个人的具体应补税金额,也没有通报他拒绝申报或者已经构成偷逃税。网上流传的几十亿元税单,大多是按照股权价值和假设收益推算出来的,不能直接当成已经落地的处罚决定。可没有公开税单,不代表人在海外便天然安全。税务上先看身份和收入性质。一个人是不是中国税收居民,不能只看住在哪里,更不能只看拿着哪国护照。居住时间、家庭和经济利益关系、财产实际控制权,都可能影响判断。即使属于非居民个人,涉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仍可能产生纳税义务。新规还专门堵住了一个容易被钻空子的地方。非居民个人设立的离岸信托,如果由居民个人实际控制,仍可能按照居民个人设立信托来处理。钱表面上属于受托人,实际由谁使用、支配和处分,才是更重要的问题。真到了确定欠税又拒不缴纳的阶段,手段并不少。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也可以依法从账户扣缴。账户资金不足,还可以查封、扣押与欠税金额相当的财产,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及相关费用。所以,“资产抵也可以”并不是一句气话,而是有具体程序支撑的。只是资产要找对。截至2025年底,SOHO中国在北京、上海仍持有望京SOHO、丽泽SOHO、外滩SOHO、古北SOHO等八个主要投资物业,投资物业账面总值约537亿元。公司约150亿元贷款中,约99%已经由这些投资物业作抵押。这些楼确实没有卖完,却属于SOHO中国及其子公司,不等于都是潘石屹可以随手处置的个人房产。上市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还有其他股东、银行和债权人。不能因为潘石屹与公司关系密切,就把公司全部资产直接当成他的个人钱包。不过,潘石屹夫妇通过信托持有的SOHO中国股权,本身也是一项财产权益。只要依法认定权属和纳税责任,股权、分红、境内账户、应收款以及其他可执行财产,都可能进入追缴视线。另一边,SOHO中国自身还有一笔老税账。公司旗下项目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本金及累计滞纳金,截至2025年底合计约25.66亿元尚未偿还。公司已经表示,将继续处置部分商业物业,用来偿还相关税款。这笔账和潘石屹个人可能涉及的离岸信托个税,不是一回事。前者的纳税主体是公司,原则上用公司财产解决;后者若经核查落到个人头上,就应当追到个人或者依法认定属于个人的财产权益。我觉得,这才是整件事最值得看的地方。过去不少人认为,只要把股权装进几层离岸公司,再套上一层信托,最后人也搬到国外,境内就很难说清资产到底属于谁。现在规则开始盯住的,恰恰是这些层层包装背后的实际控制关系。当然,跨境追缴肯定比处置境内账户和房产复杂。境外资产能不能冻结、如何执行,还要看资产所在地法律、司法协助安排以及掌握的证据。可境外执行难,不等于境内一点办法也没有。潘石屹回不回来,是他个人的选择。该不该申报、该交多少税,却要由税法、身份、收益和控制关系来决定。真有欠税,先找账户,再找股权,再找境内可执行财产。人可以暂时不露面,账却不会因为距离远就自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