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柳传志侵吞国有资产错在哪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到2000年代,大量院所
攻击柳传志侵吞国有资产错在哪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到2000年代,大量院所、国企推进股份制、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目的是激发科技企业活力,解决经营者激励不足问题。1984年,柳传志带领中科院计算所11名科研人员,拿着20万元资金,在20平米小平房创办公司,属于中科院院所创办的科技企业。早期依靠联想汉卡打开市场。2004年主导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即著名的“蛇吞象”并购,联想一跃成为全球PC巨头,后来登顶全球PC销量第一,是中国企业早期大规模跨国并购的经典案例。柳传志的贡献在于把一间小小的科研所附属企业,做成全球化的科技企业,推动中国计算机产业市场化;探索科研成果产业化,打通从实验室技术到市场产品的路径,带动中关村科技创业浪潮;探索国企/院所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那个年代的科技企业提供参考样本。联想起源于中科院计算所,属于院所创办的科技企业,改制是国家当时鼓励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过审计、资产评估备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主管部门审批,整套法定程序完整。历次审计、中央巡视均未认定这笔交易存在国资流失问题。不能用当下的法律标准、事后上帝视角,简单否定当年改革探索,直接贴上“侵吞国资”标签。改革探索可以有争议,但争议不等于犯罪。看待早期国企混改,不能脱离时代背景,用当下标准简单否定历史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