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当事人张女士(化名)处获悉,其因认为所在健身房彭姓教练在自己洗澡时偷看,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起诉彭教练一案,将于10月27日在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庭。根据法院传票显示,该案案由为隐私权纠纷,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10月27日9时,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传票同时注明,被传唤人需准时到庭,无故不到庭可能面临强制到庭或缺席判决,且需提前15分钟到院配合安检,禁止携带管制器具等影响法庭安全的物品。事发经过:洗澡时发现疑似窥镜,锁定教练为嫌疑人张女士是佛山顺德的健身爱好者,2023年经朋友推荐,成为彭教练健身工作室的会员,长期购买其私教课。2025年8月4日下午,她锻炼后在健身房洗澡,约5分钟时,发现洗澡间门缝处有一个黑色管状物(疑似车内窥镜)伸入。“我当时立刻关掉水龙头凑近查看,那东西先移走了,没过一会儿又伸了进来。”张女士回忆,她随即从门缝向外观察,看到了一双男性的腿,“那肯定是彭教练的腿!”她解释,自己与彭教练相识两年,频繁接触中对其外貌特征极为熟悉,尤其是腿部特征,绝不会认错。此外,张女士还提到两个关键依据:一是事发时刚结束私教课,健身房内仅有她和彭教练两人;二是事后查看健身房门口监控,确认该时间段没有除两人外的第三人从正门进入。更让她生疑的是,洗完澡出来后,她发现健身房空无一人,不久后彭教练才拿着外卖返回,“他这是在刻意制造不在场证明。”报警处理:教练被行拘4日,却称“无辜认罪”事发后,张女士多次催促彭教练报警,直到8月5日15时许,彭教练才发送一张前往派出所的照片给她。当天警方虽到涉事工作室调查,但未立案。8月6日,张女士自行向警方报案,8月7日警方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8月8日,警方出具的文件明确:经查,彭先生于8月4日15时许,在该健身工作室内用车内窥镜偷看张女士洗澡,有彭先生的陈述申辩、张女士的陈述、检查笔录等证据佐证,认定其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成立,对其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不过,彭教练此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却否认自己的行为,称“我是无辜的,不懂法,当初认罪是为了不影响后续做生意”,还曾表示要申请行政复议。记者近期尝试电话、短信联系彭教练求证,对方得知记者身份后挂断电话,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应。身心受创:失眠加重就医,提起民事诉讼索偿张女士表示,这件事给她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困扰。“我之前一直很信任他,甚至像朋友一样相处,也认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