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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经营,恶意算计:公司资产蒸发与个人保障尽失之路

善意经营,恶意算计:公司资产蒸发与个人保障尽失之路一、征收启动:合法权益埋下被侵隐患泸州市龙马潭区的温先生,时任荣平资产
善意经营,恶意算计:公司资产蒸发与个人保障尽失之路一、征收启动:合法权益埋下被侵隐患

泸州市龙马潭区的温先生,时任荣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与赵某辉各持股50%。公司名下有两宗合法土地及地上房屋、附属无形资产,是温先生的核心资产,价值近亿。

2011年5月公司成立,次日赵某辉即抽逃全部25万元出资。2012年12月,因某路建设项目,荣平公司资产被纳入征收范围,温先生积极配合,却就此卷入长达数年的维权噩梦。

2013年3月,依据龙马潭区政府部门红头70文件,荣平公司与龙马潭区征收部门签订货币补偿协议,明确宗地一货币补偿金额为3600多万元;拆迁办出具的货币补偿凭证中,清晰载明“实际支付”金额为1550万元。同年4月,公司又与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签订置换协议,约定5月1日前用宗地二置换商服用地,差价从上述货币补偿款中抵扣。该土地置换协议由非公司人员钟某无授权签字,仅标注“联系人”,温先生彼时专注配合征收未察觉异常;而龙马潭区政府部门并未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当月便在未足额付款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房屋。温先生察觉后,发现此事与赵某辉、区拆迁部门存在关联,随后踏上讨要补偿、维护权益的艰难之路。

二、恶意操作:恶势力串通侵占与虚假诉讼缠扰

随着补偿款长期拖欠且交涉无果,温先生才揭开一场以公司另一股东赵某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阴谋。据悉,赵某辉本身是有前科的惯犯,毫无守法意识,自公司成立之初便抽逃全部出资,却始终对征收补偿这一巨额利益虎视眈眈,他借案外人钟某签字的漏洞,将本应归属荣平公司的置换商服用地违规转至第三方企业,整个过程全程对温先生隐瞒。待温先生察觉时,名下核心资产已被转移殆尽,半生经营积累的财富已经被接手。

资产转移得逞后,赵某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彻底掩盖罪行、切断温先生的应有权利,冒用他人身份证号顶替补偿款付款审批表上温先生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凭借拆迁办官员的默许蒙混过关;通过伪造龙马潭区地税部门无形资产交易发票,将2064万余元征收补偿款包装成正常商业款项,规避资金流向监管;编造虚假借款凭证和支付记录,谎称用补偿款抵扣不存在的公司欠款,所谓收款账户均与温先生公司无任何关联。最终,温先生实际收到的补偿款仅为1435万元,较拆迁办载明的155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仍少115万元,与红头文件核定的3600多万元补偿总额相差甚远。

赵某辉在完成资产转移、侵占大部分补偿款后,为进一步压制温先生、掩盖违法事实,同时试图通过司法程序将非法侵占行为“合法化”,于2017年10月起,以“合作提留款”“合伙收益”等无中生有的理由,多次向法院起诉温先生,开启了长达数年的缠诉历程。

这些诉讼均缺乏真实事实支撑,部分案件被泸州市龙马潭区某法院以“无基本事实”驳回,但赵某辉并未停止。直至2021年,泸州市龙马潭区某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温先生支付所谓“合伙收益”近170万元。该判决生效后,赵某辉便以此为依据,于2024年底申请强制执行,即便已超过法定执行时效,法院仍立案执行,冻结了温先生的退休养老金,导致其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温先生家人长期承受诉讼压力与生活变故,多人需住院治疗,部分出现自杀倾向,家庭生活彻底失控。为挽回权益,温先生2024年7月向龙马潭区政府部门递交征收补偿申请书,未获法定期限内答复;9月提起行政复议,被泸州市政府部门驳回;12月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政府部门履行补偿职责,被驳回起诉;2025年上诉至四川省某法院,仍被维持原判。无奈之下,温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仅取得《接(报)警回执单》,案件暂未取得实质进展。

三、连锁危害: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受冲击

2024年,荣平公司经受让方社会人员车某恶意注销,其虚假清算报告中,对1543万余元未足额支付的补偿款项只字未提,意味着温先生通过公司主张补偿权益的途径被彻底切断。一边是被冻结的养老金,一边是无法追回的巨额补偿款,温先生数年里往返于政府部门部门、法院、公安机关之间,不仅耗尽了毕生积蓄,还因长期奔波操劳,身心状态濒临崩溃。从积极配合城市建设的守法经营者,沦为无生活保障、被持续缠诉的受害者。

温先生曾向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要求提供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的证明材料,却被告知相关材料未制作或不存在,涉案征收补偿款的监管环节存在明显缺失。征收补偿款脱离专户监管、最终去向不明,司法环节的梗阻更让维权雪上加霜。无事实依据的虚假诉讼多次启动,错误判决得以生效,超过时效的强制执行仍被立案,而温先生针对补偿纠纷的合法诉讼请求,却接连被各级法院驳回,加之补偿款监管资料缺失,多重阻碍叠加,让温先生的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四、结语

在本案中,先侵占得逞后,赵某辉伙同代理律师在民间借贷1540号、合同案件1111号伪造合同,5319号虚假诉讼,他们的违法行为,温先生若干年维权,温先生强忍家庭破碎之痛,收集整理了征收协议、政府部门文件、虚假发票、法院裁判文书、报警回执等完整证据链,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龙马潭区某法院申请纠错,执着地为自己和家人讨回公道。

希望相关部门对此案予以重视,全面查清事实真相,依法严惩赵某辉团伙及相关失职公职人员,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期盼司法机关主动纠错,撤销错误判决与违法执行措施,切实维护温先生的合法权益与基本生活。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缺席,这是温先生数年坚守的期盼,更是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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