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表演##直播网文#
申请材料清单(详细解析)
以下是一份标准化的申请材料清单,具体可能因省级文旅厅要求略有差异: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在线填报后打印盖章,这是主表格。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应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相关文化娱乐内容。
3.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如负责人、内容审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网站域名证书:证明域名所有权属于申请公司。
6.ICP备案证明:从工信部网站获取的备案截图或证明。
7.业务发展报告(核心文件之一):
公司情况介绍。
拟开展的网络表演业务介绍(具体模式、表演类型、内容来源等)。
技术方案(服务器部署、内容监控技术手段、弹幕管理等)。
内容管理制度详尽说明:如何审核主播资质、表演内容;审核流程;违规处理措施(如封号、扣分、培训);7x24小时监控机制等。
网络安全与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应急预案(如发现违规表演、突发技术故障如何处理)。
8.专业人员资质证明:
8名以上内容审核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这些人员参加省级文旅部门或指定机构培训的合格证书。
9.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10.股权结构图: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独资企业,并签字盖章。
11.法律声明: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流程与审批部门
1.申请部门:企业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
2.主要流程:
前期准备:搭建网站/平台框架,完成ICP备案,组建团队,建立制度,培训人员。
材料编制:严格按照当地文旅厅的办事指南,准备所有申请材料。
系统填报与提交: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省级文旅厅政务服务窗口。
受理与审核:文旅厅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可能包括现场核查办公场地、面试审核人员、询问制度细节等)。
审批决定:审核通过后,文旅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公示与领证:许可证信息会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备案,企业领取纸质许可证。
3.办理时限:法定为20个工作日(材料受理后),但实际时间会因材料完备度、现场核查安排等因素延长,通常需要 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