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和对方谈好合作,签合同时对方直接拿出一叠早已印好的文本,密密麻麻全是固定条款,不让修改、不让细究,只催着赶紧签字。等到真出了问题想追责,对方却拿出其中一行小字,表示“合同写了概不负责”。

很多人以为白纸黑字就必须认,可在实际处理中,这类未经充分协商、明显偏向一方的条款,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签了也等于白签。先通律所结合实务经验,今天教大家避开合同里的隐形陷阱。
一、格式条款不是签了就有效,公平合理也关键格式条款,是一方提前拟定、重复使用、签约时无法商量修改的内容。这类条款想要产生约束力,不能只看是否签字,还要看内容是否公平,以及提供条款的一方,有没有对重要内容进行醒目提示和明确说明。
如果条款本身在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负担,或者限制对方本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即便已经签字盖章,在出现争议时,也很可能不被认可,无法拿来免除责任、约束他人。
二、这些常见“强势条款”,很多其实不算数生活和生意中常见的单方声明,看起来很硬气,实际效力却很弱。比如有的合同里写着,一旦出现问题只能由对方单方解释,另一方无权提出不同意见,类似内容因为明显剥夺了一方的合理权利,在实际争议中很难被支持。
还有的条款不问原因、不分情况,直接约定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把所有风险都推给另一方。这种不分场景、一刀切的免责内容,因为违背公平原则,也很可能被认定为没有约束力。
更常见的是藏在角落的小字,不加粗、不提示,签的时候很难注意到,出事了才被拿出来当挡箭牌。这种没有进行特别提示的关键内容,同样存在不被认可的可能。
三、签合同时多做一步,能避开大半的坑面对提前印好的合同,不要急着签字,对那些写着免责、限制权利、写明不退不换之类的内容,一定要多看一眼。如果文字很小、位置不显眼,可以主动要求对方解释清楚,必要时让对方以醒目方式标注出来。
对于明显不合理、无法接受的内容,不要默认忍下,能修改就修改,能补充就补充,重要的约定尽量用双方协商后的手写内容或补充协议确认,减少被动接受单方条款的情况。
整个协商和签约过程尽量保留记录,合同文本也要完整留存,避免出现版本不一致、内容被悄悄替换的情况,为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留下依据。
四、已签不公平条款,也不是只能自认倒霉如果已经签完合同,才发现里面有明显不合理、对自己极度不利的格式条款,也不必被动接受。可以先和对方沟通,说明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或删除不合理内容。
如果对方拒绝协商,等到真正出现争议时,也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主张相关条款因不公平、未提示而不具有约束力,拒绝按明显不公的内容履行。
主张权利的同时,要注意保留好合同文本、沟通记录、对方未尽提示说明义务的相关依据,让自己的主张更有说服力。
先通提醒:签合同最容易踩的格式条款坑很多人吃亏,就吃亏在过于相信打印好的合同,不看内容、不问后果直接签字。有的对小字备注、免责声明完全不在意,等到被“卡脖子”时才追悔莫及。
也有人因为对方不解释、不提示,自己又不好意思多问,稀里糊涂签下对自己不利的内容,事后以为签了就必须全盘遵守,不知道明显不公的条款是可以提出异议的。
更有人签完合同就随手一放,不保留文本、不保存沟通记录,真出问题时连完整的依据都拿不出来,明明有理也变得被动。
先通律所在这里提醒大家:合同里的格式条款,看似正规统一,实则藏着不少隐形风险,一句写在纸上的“概不负责”“最终解释权归对方”,并不一定具有真实约束力。格式条款是否有效、如何安全签约、出事了如何主张权利,都有清晰的实务判断逻辑,普通人稍有疏忽,就容易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