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高速"随手拍"举报这事,挺有意思的。
有意思在哪呢?不是举报本身,而是举报之后冒出来的那些声音。
“十八孖”举报了占用应急车道的车,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反对的人说,占用应急车道有时情有可原,举报者不厚道。
可是,不对劲啊。想想平时咱们痛恨什么?痛恨执法和稀泥。
路上看到乱停车没人管,骂;看到闯红灯没人罚,骂。
骂的是什么?骂的是规则不执行,骂的是选择性执法。
可到了“十八孖”举报这事上,怎么又冒出“情有可原”来了?这不就是典型的双标吗?
说句良心话,很多人有急事的时候都想走应急车道。
谁不想呢!堵在高速上,尿急、孩子哭、老人不舒服,哪个不是急事?
可我们也知道,如果每个人有点急事就去占应急车道,那真遇到需要救人的时候还能够应急吗?

我们假设一个场景,你爸平时开车,很讨厌别人加塞,加塞就骂,骂得很脏很凶。
可有一次他急着去医院,也加塞了。
回家后你说他,他回你一句:“我这不是有急事吗?”遇到这种双标的态度,你上哪说理去。
支持“十八孖”的人认为,规则就是规则,应急车道的使用是有规则的限定,占用就是不对。
反对“十八孖”的人认为,规则要看情况,前面堵车,我有急事,所以我可以占用。
人就是这样矛盾,立场摇摆不定,都有着趋利避害的本能,然后给自己的行为理由合理化。
比如,如果自己是规则的受益者时,则坚决拥护规则;如果轮到自己需要违反规则时,就开始情有可原了。
你爸需要加塞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哪里不对;同样的,占用应急车道的人,也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只会觉得自己情有可原。
我们可以理解这些场景,但是绝不能赞同这些双标的立场。
如果有一天,你的车因为特殊情况占了应急车道被拍了,你能不能坦然接受处罚,而不是骂举报者不厚道?
我们对“和稀泥”所持的双重标准,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比如平时我们骂执法和稀泥,骂的是别人违法没被罚。
但是轮到自己遇到情况时,我们又希望执法能和稀泥,希望能够情有可原。

“十八孖”她举报错了吗?显然没有,她只是在维护规则。
那些说她“不厚道”的人,错了吗?是的,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着双标的事情。
如果有一天你的车因为特殊情况占了应急车道,被“随手拍”举报了,你会怎么想?
无论是否情有可原,能够接受违反规则的代价就好,尽量还是不要违反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