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信号新闻11月2日讯 据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0月2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兴众恒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因在淘宝店铺销售与页面展示信息不符的汽车配件,被处以警告、罚款167.17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67.17元,合计罚没335.34元。
“京密市监处罚〔2026〕19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兴众恒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淘宝平台经营“一汽大众之家”店铺,销售“大众原厂宝来1.8T速腾1.8T节气门阀体总成节流阀体总成”。消费者实际收到的商品型号、生产日期与当事人在页面展示的商品信息不符。经查,涉案商品进价为443.66元/件,该公司销售与页面展示信息不符的商品1件,实收款610.83元,违法所得为167.17元。
该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20修订)第五条第一款第十项。该条款明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20修订)第十四条。
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提到,北京兴众恒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收到通知后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取证,认错态度较好,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行整改违法页面。(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