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局监督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工人马某在五里坨街道隆恩寺路99号院施工现场进行电焊作业,马某在明知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失效的情况下,依然违规使用明火焊接作业,后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马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石景山消防提示
1、持证上岗是不可逾越的底线:电气焊、热熔防水等动火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证件过期失效人员从事任何明火动火作业。
2、动火审批流程必须严格落实: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彻底清理作业现场及周边可燃物,配齐完好有效的灭火器材,安排专人全程现场监护,严禁无审批、无监护擅自动火。
3、单位主体责任必须压紧压实:施工单位、产权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核查施工人员作业资质,常态化开展施工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严禁指派无资质人员开展动火作业,全面排查整治施工现场火灾隐患。
4、违规动火行为必将依法追责:违规动火作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消防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违规动火作业的巡查查处力度,对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绝不姑息。
消防安全无小事,动火作业严规范。请各单位及从业人员时刻绷紧消防安全弦,严守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坚决杜绝违规作业行为,全力筑牢辖区消防安全防线。
来源:北京石景山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