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的时候,为了表达爱意,不少人会给另一半转账。很多人以为,感情好的时候钱随便转,就算写上自愿赠与,万一以后分手,还能把钱要回来。最近一则真实判例,给所有谈恋爱的男女敲了一记警钟 。

男子陶某和罗某确立恋爱关系之后,相处期间,陶某多次通过微信给女方转账,累计金额11万余元。多笔转账的备注写得清清楚楚:自愿赠与,不要求结婚,只求陪伴,是男方当时主动写下的文字。
热恋的时候,这些转账是表达心意。可两个人感情走到尽头,关系破裂之后,陶某后悔了,想要把这11万余元全部追回。
一开始,他向法院起诉,声称这笔钱属于借款,要求对方还钱。但拿不出借贷的证据,女方也不认可借钱一说。之后他又更改诉求,主张撤销赠与,希望法院判决女方全额返还钱款。
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法院最终驳回了男子全部诉求。
法院给出判决理由:转账备注是当事人真实意愿,钱款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同合法有效。这笔款项明确写明不附带结婚条件,不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恋爱分手只是情感发生变化,不属于法律上可以撤销赠与的理由,也没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欺诈胁迫,因此11万余元无需返还
看完这个判决,很多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恋爱花出去这么一大笔钱,分手一分拿不回来实在吃亏;也有人认为,白纸黑字写下自愿赠与,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案例呢?
现实生活里,类似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
有朋友谈恋爱,热恋冲动之下,给对方转大额钱款,聊天记录里满口“自愿给你,不用还”,等到闹分手,撕破脸又想要追回全部钱财,最后闹到法庭,却拿不回一分钱。
也有相反的情况,明明是借钱,碍于情侣的面子不好意思写借条,转账随手备注爱意话语,最后分手,对方一口咬定属于赠与,要钱变得十分艰难。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只要分手了,恋爱时花出去的钱,都可以要回来。实际上法律分得很清楚:
✅像520、1314这类节日特殊数字红包,日常买礼物吃饭消费,属于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交付完成一般不能追回。
✅大额转账,如果备注借款,有聊天记录佐证借贷事实,可以要求返还。
✅大额转账没有备注,但是是以结婚为目的给的彩礼类财物,两个人没有登记结婚,法院一般支持返还。
✅一旦备注写清楚“自愿赠与”,又没有附加结婚条件,转账交付完成之后,事后反悔,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
微信转账的备注,不是恋爱时随口说的情话,它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文字。感情上头的时候,千万不要随意填写。
感情归感情,金钱归金钱。情侣之间相处,不要被热恋冲昏头脑。
如果是借钱,一定要备注借款,保存聊天记录;如果是赠与,想清楚后果,明白钱一旦转出去,就有可能无法追回。不要等到感情消散,钱财两空,才追悔莫及。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你身边遇见过恋爱转账分手后要钱的事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