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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送娃被撞算工伤!法院的判决,才是对劳动者的真保护

江苏常州,陈某清晨骑电动车先送孩子上学(与上班方向相反),途中遭遇车祸,诊断为脾破裂、多处骨折,交警认定对方全责 。她申

江苏常州,陈某清晨骑电动车先送孩子上学(与上班方向相反),途中遭遇车祸,诊断为脾破裂、多处骨折,交警认定对方全责 。她申请工伤却被人社局驳回,理由是“路线与上班方向相反,不符合规定” 。陈某不服起诉,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决定,责令人社局重新处理,网友直呼“这才是法院该有的样子”!

一、事件核心:反向送娃,工伤认定的“路线之争”

- 时间线:2024年10月8日6:38事故,10月29日申请工伤,11月29日人社局驳回,后法院两审均支持陈某属工伤 。

- 争议焦点:人社局以“路线反向”否定“上下班途中”;法院则从立法精神出发,认定属“合理时间+合理路线”。

二、法院判决的关键逻辑:回归立法本意,倾斜保护劳动者

1.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认定工伤;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从事日常必需活动(如接送孩子)且在合理时间、路线内,属“上下班途中” 。

2. 核心判断:陈某送娃是日常必需,事故在合理上班时间内,路线虽反向但未严重偏离上班目的,未改变通勤本质。

3. 价值取向:工伤保险立法旨在保障劳动者,不能机械抠“方向”,要体谅职场父母的现实需求。

三、网友热议:戳中职场父母的痛点,彰显司法温度

- 力挺法院派:“送娃是刚需,反向怎么了?凭双手赚钱,工伤就该认!”“法院守住了公平底线,这才是为民司法。”

- 理性分析派:“不是所有反向都算,得满足合理时间、必需活动、非主责这三点,法院的标准很清晰。”

- 共情职场父母派:“每天先送娃再上班,这是无数家庭的日常,人社局太教条了!”

四、给职场人的工伤认定提醒

1. 必备条件:上下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 合理路线:可包含接送孩子、买菜等日常必需活动,只要未显著偏离通勤目的 。

3. 证据准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时间证明、日常通勤路线说明等,缺一不可。

这场“路线之争”的胜诉,不仅是陈某个人的胜利,更是司法对职场父母现实困境的回应,让“合理”二字真正体现在工伤认定中,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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