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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养家17年,到头来替别人养孩子,这场欺诈性抚养该如何追责?


山东这起案子看完,很多人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从事海上捕捞的孙某,常年出海打拼,风吹日晒,辛辛苦苦撑起整个家,把所有积蓄、心血全都投入到孩子身上。整整十七年,他一直以为这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从来没有半分怀疑。

一纸亲子鉴定报告,彻底击碎了他坚持多年的信念。养育十七年的孩子,竟然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多年的付出、全部的情感寄托瞬间化为泡影,巨大的打击压垮了孙某,最后他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事后法院审理认定,孙某妻子存在欺诈性抚养行为,需要返还多年的抚养费。而孙某已经离世,这笔抚养费的相关权益,最后由他的父母继承。


很多人看完判决会问,犯下这样的错,仅仅返还抚养费就够了吗?
这里要跟大家说清楚,目前咱们国家的法律条文里,并没有专门针对欺诈性抚养的独立罪名,这类情况一般不会当做刑事案件处理,大多只能走民事途径维权。

在民事案件的审判中,主流观点把这种行为判定为侵权。不管夫妻有没有离婚,只要女方刻意隐瞒真相,让男方长期抚养并非亲生的孩子,法院大多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这些年为孩子花掉的全部开支。
除此之外,受骗的一方,也可以起诉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但现实问题是,这笔赔偿没有统一标准,不少判例里的赔偿金数额偏低,根本弥补不了当事人十几年的情感消耗和人生损失。

欺诈性抚养这个概念,最早在1994年由法学学者提出。但直到现在,学术界对于它到底侵犯了哪一类权益,依旧存在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是财产受损,也有人提出,这更是对人格尊严、身份权益的严重伤害。

财产损失可以一笔一笔算清楚,可十几年投入的父爱、青春和感情,该怎么定价?就像孙某,日复一日出海劳作,心里装着对孩子的期待,十七年的亲情羁绊,不是简单还钱就能抹平的。

最近几年,类似的案件不断出现在大众视野。每次曝光,都会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大家的诉求很现实:希望完善相关法律,提高欺诈一方的违法代价,补上如今惩戒力度不足的法律空白。


当然,我们也不能只盯着法律判决。这件事更值得深思的,是婚姻里最基础的坦诚。夫妻之间一旦失去信任和真话,埋下的隐患,最后会毁掉一整个家庭,甚至毁掉人的一生。

法律能追回金钱损失,却很难抚平人心深处的伤痛。对于孙某年迈的父母来说,即便最后拿到了返还的抚养费,也换不回逝去的儿子,十七年的悲剧已经无法逆转。


大家怎么看待欺诈性抚养这件事?你觉得现行法律的惩戒力度够不够?欢迎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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