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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出手,北京律师团已就位,举报大衣哥的黑粉该付出代价了

人民日报一篇评论,看着语气平和,句句戳破现实里的无奈。一句 “举报是公器,不能被当成伤人‘暗器’”,刷爆全网。党报专门为大衣哥发声,这个老实农民歌手,到底熬了多少委屈?

近两三个月,谈好的商演一场接一场泡汤。有的正要动身被叫停,有的高铁已经开动,还有的妆都画好了,在后台等着上台,主办方匆匆通知取消。

理由只有一个:被人举报是劣迹艺人。可官方从来没有给他下过这个定论。暗处的人把他行程、家人信息摸得一清二楚,他却连对方是谁都找不到。

如今北京律师团队已经介入,警方收下报案材料,他准备起诉四名抹黑者。忍了十五年的大衣哥,这次不想再退让。这件事,早就不只是一个艺人维权那么简单。

妆化好了台却没上去

十月二十四日下午,河北曲阳虎山风景区,舞台搭好,台下人挤着等开唱。朱之文演出服换好了,妆也上完,站在侧幕后面,主办方走过来,说这场先不演了。

往前几天在泰安,他已在菏泽高铁站排队进站,行李放好,电话打过来,演出取消,人原路回家。再往前,济南那场定在十月二十一号,他到了现场,开演前几个小时被叫停。

青岛、潍坊、西安、郑州、淄博,一场接一场地黄。他自己粗算,八月到十月没了十五六场。媒体核的也对得上,澎湃新闻写至少十六场,中国新闻周刊写约十五场。

怪就怪在,每场取消的理由都不一样。有的说审批卡住,有的说场地有安全隐患,有的是主办方自己打了退堂鼓。新黄河记者找泰安、济宁、济南几地求证,答复是都有客观原因。

可结果都一样。一个靠嗓子吃饭的人,被几通电话从台上拽下来,连问一句凭什么的机会都没有?

一顶没人盖章的帽子

举报的理由翻来覆去就一条,说他是劣迹艺人。但文旅部门有信用管理规定,演出行业协会有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认定权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和协会手里,要走信息收集、申辩、评估、审议、报送一整套流程。

换句话说,一个微信群里的网名,没资格给任何人扣这顶帽子。文旅没发过文,广电没下过通知,网信没有通报。朱之文手上倒是有两样东西,消防部门发的消防宣传员聘书,山东省禁毒委聘的禁毒宣传形象大使聘书。

网传的另外两条也立不住。所谓诈捐,是有人先编出三百万、三百五十万的数额,再拿这个数去举报他没捐。朱之文说得很直白,那些数字从来不是他发的。

所谓偷税,2025年3月有媒体拿十五年纳税一点一八亿这个说法找菏泽税务求证,工作人员说从没公布过这数据,单县税务局直接讲是虚假信息。

帽子是假的,杀伤力是真的。主办方听到这四个字,第一反应不是核实,是赶紧撤。核实要时间要人手,取消只要一通电话。万一舆情真被点着,谁也兜不住。

最别扭的地方就在这。举报者不需要证明他是劣迹艺人,只要让主办方相信他可能是,事情就成了。标签不用盖章,只需要被足够多的人当真。

十五年的忍让换来一张保证书

2011年,山东菏泽单县朱楼村,一个四十出头的农民骑车去参加选秀,身上没多少钱,在集上买了件二手军大衣裹着上台,一首滚滚长江东逝水,把全场唱安静了。

后来是星光大道年度总决赛第五名,2012年站上春晚唱我要回家。别人红了往大城市搬,他回村种地。别人换车,他多买了辆三轮。演出报价十几年没动过,直播带货一次没碰过。

2020年,一群人围在他家门口拍直播,两个喝了酒的把大门踹开,各被行政拘留十日。借钱的、蹲守的、翻墙的,一年到头没断过。

网上的攻击来得更早。从2020年4月起,一个姓孙的女性持续发视频,P图、剪辑、编排出轨和逃税,连两三岁的小孩都没放过。公证下来二百九十条,最高一条播放量超过二十一万。

2023年他起诉,徐州经开区法院2025年11月判了,侮辱罪六个月,诽谤罪拘役四个月,合并执行六个月,当庭羁押,没有上诉。朱之文说,我不认识她,没仇没恨。

还有一个人更典型。2023年在浙江德清县法院,庭外调解,对方写了保证书,按了手印,承诺不再发不实信息、不再侵害名誉。消停了两三个月,人又回来了,如今连保证书都不认。

今年八月起,事情换了性质。不再是零散发帖,是建群。四个群,每个群上百人,组织者来自浙江、河北、山东、陕西,有人不停换昵称。盯行程,统一话术,分头打文旅部门、主办方、12345。

更狠的是把举报录音发回群里,鼓动更多人跟着打。连采访过他的记者、代理他的律师,只要替他说话,也会接到投诉。这已经不是看不惯一个人,是把一个人的饭碗当成了靶子。

北京律师进门 四个网名浮出水面

十月三十号接受采访,朱之文的律师点了四个网名,青山绿水、黑马、未来将军、佐罗。他说这些人有分工,发拨打12345的录音,往群里拉人,还以举报需要经费的名义向群里收钱。

外头的说法跑得更快。有人说人已经被锁定,有人说对方赔了夫人又折兵。锁定意味着公安调了平台数据、把网名对上真人,这一步完成没有,单县公安至今没发警情通报。

律师团这三个字也经不起看,在场上自始至终只有杨安明一个人。案子停在哪一步,他的说法是已经受理,处于侦查阶段,团队在持续补证据,考虑走公诉。

原因很实在,群聊在别人手机里,通话记录在运营商手里,投诉工单在政务平台后台,一个人挨个去要,要不到。多人参与、时间又长,自己取证基本是死路。

法律上的口子不止一个。民事上踩的是名誉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上,反复纠缠、情节恶劣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接着;刑事上,够得上侮辱、诽谤、寻衅滋事、诬告陷害的,另有说法。

杨安明给了三条判断标准,有没有真实的事实基础,举报人的目的是什么,行为方式有没有越界。这三条都能落到证据上。有事实、有线索、等着核查,那是监督;没事实、批量投、盯着人不放,那是另一回事。

别让老实人一个人硬扛

十月三十号晚上,人民日报客户端发了一篇评论,标题很克制,如果举报是随意甚至恶意的。文章里点了朱之文的名字,也写了那句后来被转几十万次的话,举报是公器,不能被当成伤人的暗器。

评论把成本这笔账算得很清楚。举报门槛低、保护力度高,这是合理的制度设计。可天平另一端放的不是公义,被举报的人就得花时间自证,扛舆论,眼睁睁看着合作一个个流走。事实还没查清,损失已经落地。

还有两个数字,很多人看完后背发凉。一些短视频平台上,二十五块钱能举报一个账号五百次,一千二百块可以让一个账号消失。这已经不是私人恩怨,是一条明码标价的链子。

还有个更荒诞的例子,某行业协会的会长组织人反复举报同行的合格产品,只为拖住对方工期。手法没变,行业换了。

今天被盯上的是麦克风,明天可能是小饭馆的灶台、装修队的电钻。

说白了,举报这条通道本身不脏,脏的是把它当绳子使的那双手。监督权该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该保护,这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让公器只用来办正事。

朱之文今年五十七岁。他说过,我唱不了歌,大不了回家种地。这话听着硬气,细品有点酸。一个本分的人证明自己清白,本来用不着这么费劲。

他现在做的,不只是给自己要个说法。一个农民歌手被逼着学会报案、公证、分清自诉和公诉,这条路蹚出来,后面能少走几步。

澎湃新闻(转人民日报评论全文):《人民日报评“大衣哥”朱之文被“黑粉”举报:举报是公器,不能被当成伤人“暗器”》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4380556

南方+(南方都市报):《“大衣哥”遭举报致演出取消维权续:警方已受理,正提供证据》
https://www.nfnews.com/content/Ko7DxNJBy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