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安徽歙县的王某,曾因一时贪念在新安江流域非法捕鱼,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他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亲手在淳安县社区矫正生态修复基地里,种下了一棵象征新生的树苗。
从“环境破坏者”到“生态修复者”,老王的蜕变,正是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共建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淳安县司法局深入践行“司法蓝”守护“生态绿”理念,探索“生态矫正”新路径,建立“生态修复﹢社区矫正”机制,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将生态环境修复纳入社区矫正帮扶内容的实施意见》,组建7支“生态修复小队”,累计组织234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绿色劳动中重塑自我,有效实现了生态治理与教育矫治的深度融合。
正是在这一创新实践的基础上,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皖浙边界地区法治协作,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一场意义深远的签约仪式在淳安县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公园内隆重举行。淳安县、歙县、休宁三地司法局以“法治新安江 共护生态绿”为主题,正式签署共建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工作机制,标志着流域生态法治共建迈入实质性阶段。

活动伊始,淳安、歙县、休宁三地司法局的代表共同在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公园入口处种下象征协作与希望的树苗,并缓缓浇灌新安江流域活水。这一寓意深远的举动,象征着三地司法行政系统将像呵护这棵树苗一样,共同守护新安江的生态根脉,用法治活水滋养流域绿色发展。

随后,举行了淳安县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公园暨社区矫正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该公园及基地的建成,将成为集生态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实践、生态修复功能于一体的重要平台,为推动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化提供实体支撑。

在全场嘉宾的共同见证下,三地司法局主要领导韩柏友、吴小波、孙权郑重签署《淳安、歙县、休宁三地司法局共建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工作机制》。根据协议,三方将参照淳安“千岛湖水上项目设施准入监管规范”“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模式、“数字第一湖”数字监管模式等,推进出台新安江流域水上项目设施准入及监管等相关规范,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治理立法进程;整合三地生态环境、渔政、海事等执法力量,运用数字监管手段,逐步形成“综合一支队伍管新安江流域”模式。三方将在机制共商、资源共享、风险共防、文化共建、成果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探索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提升区域法治化治理水平。

签约仪式后,活动延伸至基层。淳安县司法局威坪司法所与歙县司法局街口镇司法所签订了“所所协作”协议,淳安县中洲镇与休宁县白际乡相邻村代表签订了“村村协作”协议,进一步织密了跨区域生态法治协作网络,将共建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

此次共建签约是起点,未来的行动是关键。淳安县司法局将与歙县、休宁同仁紧密协作,构建“跨省协同、流域共治、智慧赋能、长效运行”的生态法治建设工作体系,着力破解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统筹体系缺乏、水域行政执法体系标准缺失等问题,共享三地法律智库、服务站点、人民调解资源,打造新安江流域安全防线,厚植流域法治文化根基,探索生态价值转换路径,让法治红利惠及流域群众。
活动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了淳安县水饮料综合服务中心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共治中心,并观摩了千岛湖“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深入了解淳安县在生态产业发展与综合执法方面的创新实践。
此次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共建签约仪式的成功举办,是浙皖两省三地司法行政系统深化区域协作、共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各方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以法为笔、以江为卷,共同书写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答卷,让新安江水更清、山更绿、民更富!(张渊凯、王海鹏、许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