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给各位打工人拆解“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这件事——别以为合同到期就只能认栽,这里面的门道和你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每一种情形都值得你逐字琢磨。
一、第一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法终止但要赔钱
如果这是你和公司签的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明确表示不续签,这种情况属于“合法终止”。
但别误会,“合法”不代表公司可以一毛不拔。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N是你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含公积金 )。
这里划个重点:“N+1”在这种情形下不适用,别被一些错误信息误导了。
二、连续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工作满10年,公司不续签——违法终止要赔2N
如果是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或者你在公司工作已满10年,这时候公司单方面不续签,性质就变了——属于违法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2N(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但你得留好证据,比如书面提出续签的记录(邮件、微信均可),这是主张2N的关键武器。
三、合同到期公司拖着不表态,你还在正常上班——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合同安排上
有些公司“揣着明白装糊涂”,合同到期后既不续签也不辞退,让你继续上班。这种情况别慌,法律上视为**“按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1个月还没签书面合同,你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 );要是满1年还没签,直接视为公司和你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公司降低续约条件,导致你不续签——公司得付经济补偿金N
如果公司续签时偷偷“使绊子”,比如降薪、调岗(且没和你协商一致),导致你不得不放弃续签,公司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
这种情形的核心是“证明公司降低了条件”,所以你的劳动合同、薪资流水、沟通记录(尤其是公司提出降条件的证据)都得留好。
资深HR的实操核心建议:
1. 先算清自己的“底牌”:明确自己签了几次合同、工龄多长,把N的金额算明白。
2. 书面表达续签意愿要留痕:比如第二次合同到期时,主动书面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邮件、微信都可以,别口头说。
3. 沟通全流程“留痕”:但凡和公司谈续签、谈条件,都要保留记录,这是你维权的底气。
4. 协商不成,果断走法律途径:劳动仲裁或找律师帮忙,别因为怕麻烦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从来不是“一拍两散”那么简单。作为打工人,咱得把这些规则吃透,才能在关键时刻守住自己的钱袋子。觉得有用的话,赶紧收藏转发,让更多人避开职场“合同到期”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