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锋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媒体对外公开的一起案件显示,17岁少年吕某利用电商平台漏洞,“骗取某化妆品企业护肤品套装,涉案金额400万余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这里且不论吕某诈骗超400万元只被判刑六年,刑罚处理轻重的问题,仅就由此引申出的一些问题,说上一二,供人们反思。
从检察机关公开的情况可知,吕某是“通过租借账号、伪造物流单号等方式”涉嫌诈骗超400多万元的。其手段也仅仅是利用了网购平台“可以在不退还物品的情况下申请退款”这一规定。
应该说是平台出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或杜绝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给消费者带来危害,推出“可以在不退还物品的情况下申请退款”这一规定,出发点应该是好的。但实行了一段时间后,或许因为商家反对声音过大,据说已被修改。其原因或许就是因为像17岁少年吕某这样,利用网购平台“在不退还物品的情况下申请退款”这一规则,谋取了不当利益所致。
但话说回来,网购平台在推出消费者“可以在不退还物品的情况下申请退款”这一规定之时,也应该考虑到规避像17岁少年吕某这样利用规则涉嫌诈骗的现象发生。也就是说,完全可以通过大数据对于购买者的行为进行追踪,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其恶意不归还物品申请退款。但网购平台为何没有做相应的防范,让一个17岁少年就轻易诈骗获得超过400万元呢?
或许有人会说,像17岁少年吕某这样“通过租借账号、伪造物流单号等方式”利用平台漏洞诈骗,不太容易被发现。
但事实上,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接到商家报案后,提前介入,“针对案件犯罪手法新、涉案金额高、电子证据杂、未成年犯罪等特殊情况精准施策,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也即“通过技术手段全面固定涉案账号的下单、退款记录,调取退货物流轨迹信息,提取其在某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的账号销售记录,审查资金流向”,即还原了吕某的“诈骗犯罪过程”,并对其绳之于法。仅由此来看,发现有人利用平台规则涉嫌诈骗,以及固定证据,并非很难。
况且,在不少人都反复强调大数据的神通,以及平台特殊算法能够让商家精准获取消费者,有针对性销售的情况下,平台或者商家按说能够很容易发现像吕某这样通过“骗取某化妆品企业护肤品套装”的异常行为。但为何到了吕某涉嫌诈骗金额异常到高达400多万元后,才通过报案,让问题得以水落石出?
青锋认为,某些电商平台不能仅仅盯着自己收益能够达到多少,尤其是“6·18”“双11”销售额又创造了什么样的新纪录这些方面,而应该时刻想着,既要对消费者负责,也要对商家负责,既不要让假冒伪劣商品通过平台进入千家万户,更要通过互联网技术规避不良购买者非法敛财,方才能让所有人在良好的购物环境下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