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极目新闻从被害者家属处获知,“东莞丈夫杀害欲离婚妻子,因案发时抑郁发作被判死缓”一案,将于6月11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被害人家属提供的《出庭通知书》显示,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上诉一案定于6月11日上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3月8日,妇女节当天,26岁的陈夕(化名)坚持要离婚,丈夫杨肖(化名)挽留不成,将其杀害。当年7月30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杨肖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判赔7万余元。
案发前杨肖的搜索历史(受访者供图)一审判决书显示,杨肖在网上购买刀具,并搜索如何杀人及如何脱责,用砖头砸头部、驾车连撞被害人,并在被害人逃跑至废品收购站沙发处无逃跑及反击可能时,持刀捅刺被害人胸部及颈项部多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杨肖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论罪应处极刑,但考虑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发,杨肖在案发时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不必立即执行。
判决书列出的证据中,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①被鉴定人杨肖患抑郁发作(F32),作案期间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②被鉴定人杨肖患抑郁发作(F32),目前症状缓解不全,具有受审能力。关于鉴定时限、杨肖符合抑郁发作,作案期间处于发病期、作案期间实质性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削弱,均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
陈夕的家属告诉极目新闻,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要求上诉。而陈夕的家属和代理律师已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对被告人进行精神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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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