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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统一挂牌到印章启用,省市县消防救援局走上历史舞台

2024年,全国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机构统一加挂了“消防救援局”的牌子,这成为当时中国消防事业发展历程中的一张标志性历

2024年,全国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机构统一加挂了“消防救援局”的牌子,这成为当时中国消防事业发展历程中的一张标志性历史图片:2024年6月28日上午10时,全国县级消防救援局同步举行了挂牌仪式。至此,全国范围内对应行政区划设置的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均已完成加挂消防救援局牌子的工作,共计31个省级、407个市级、2756个县级消防救援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整合改革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消防救援事业也由此开启了崭新的篇章。

然而,在挂牌之后的一年半时间里,关于消防救援局,似乎仅停留在挂牌这一形式上,未见有大规模的实质性行动展开,甚至公章都尚未配备齐全。个别地区在对外宣传时,偶尔会使用“消防救援局”这一称谓,但在大多数地方,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的称呼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就连人事任免方面,也鲜少在官方公开信息中看到任命某人为某消防救援局局长的相关报道。至于其中的原因,并未有公开的官方披露。

据靠山屯分析,这可能是由于消防改革仍在持续推进过程中,特别是省级以下消防救援机构的三定方案迟迟未能出台,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局这一名称尚未获得权威的书面认可(即三定认可)。不过,当时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挂牌,也并非毫无依据。其主要依据来源于《国家消防救援局三定方案》中的第10条规定:省级及以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国家消防救援局与地方党委和政府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中央主建、地方主用,必要时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调度。既然要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块状领导,实行双重管理,而在地方上的单位通常都以“局”来命名(支队、大队则是局内的一个机构),因此各地提前采用一个便于党委、政府管理的名称,也是合乎情理的。

时间来到2025年,省以下消防救援机构的三定方案终于出台。经过大约半年的时间,各地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基本完成了落编工作(当然,仍有少部分单位尚未完成)。就在上个月,甘肃、江苏、河南等地的消防救援部门(直至支队级)纷纷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启用消防救援局印章的公告。这很可能是统一部署的结果,也向外传递出了一种明确的信号,即消防救援局的名称已经得到了固定,可以正式投入使用了。

这一变化的核心意义在于:消防救援工作从原本应急管理部的下属职能部门,调整为相对独立并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双重管理的机构,其层级和自主权均得到了显著提升。名称的变更背后,是权责的法定化:“总队、支队/大队”是垂直管理体制的延续;而“消防救援局”则代表了政府行政机构的法定身份。实际上,实行的是一套机构、两个名称的制度:对内仍然称为支队/大队,但在对外公文(如请示汇报、通知、函等)、执法(包括监督检查、行政审批、火调、行政处罚等)以及签约(如采购、合同、信息发布等)等场合,则统一使用“局”的称谓并加盖新章。

启用新印章后,预计将会出台更为规范的操作办法,明确在何种场合使用何种名称和印章,从而避免当前各地各自为政、使用混乱、时用时不用等问题的出现。三级消防救援局的正式登场,标志着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已经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