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撞见前妻与“第三者”同处,男子怒火中烧大打出手,最终换来牢狱之灾与高额赔偿。这起因婚外纠葛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让法律与情理的边界再次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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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李某与妻子黄某的婚姻彻底破裂,办理了离婚手续。次月22日晚,李某前往黄某的店铺看望女儿,竟撞见男子于某出现在店内。疑心骤起的李某,又看到黄某坐上于某的车准备离开,当即冲到车后阻拦。于某下车后,两人迅速爆发肢体冲突,扭打间李某下手狠辣,致于某身体多处严重受损。
经司法鉴定,于某左眼眶内壁及下壁骨折、左侧横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双侧鼻骨与上颌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更因一侧眼球萎缩缺失,被认定为重伤二级。事发后,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
刑事判决尘埃落定,民事索赔的官司接踵而至。于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河南长垣市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52万余元。庭审中,李某愤然辩称,打人是事出有因——于某与前妻黄某早有不正当往来,二人不仅一个月通话多达80余次,黄某还曾分两笔向于某转账4万元。更关键的是,警方调取的记录显示,2022年10月5日,于某与黄某曾在同一宾馆同一时间段登记开房。
面对铁证,于某承认开房事实,却矢口否认存在不正当关系。法院审理期间,经专业鉴定,于某因右眼摘除构成七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故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本案的导火索,源于于某在李某与黄某婚姻存续期间的不正常交往。这种行为对矛盾激化存在明显过错,可依法减轻李某的赔偿责任。
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酌定李某承担70%责任,于某自负30%责任。经核算,于某合理损失共计15万余元,超出索赔部分因证据不足被驳回。最终,李某需赔偿于某10.7万余元。
一场婚外纠葛,让三人皆身陷困局:李某赔了自由又赔钱,于某落下七级伤残,这段破碎的感情里,没有赢家。这起案件也再次警示:感情纠纷从不是暴力伤人的借口,任何时候,法律底线都不容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