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大众对食材风味的追求提升,“土特产”成为许多农产品企业打出的特色招牌。各类标注“土猪”“土鸡”的产品成为市场热点。然而,品牌商标与产品特性的模糊边界,也滋生了消费误导争议。2025年4月,新京报刊发《“壹号土猪”争议标识开始替换,“壹号土”鸡是否合规?》一文,报道了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号食品”)因将注册商标“壹号土®”与“猪”“鸡”等农产品名称组合标注,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的事件。
近日,新京报记者回访发现,壹号食品已在官网、电商平台和产品包装上替换“壹号土®”争议标识。如在电商平台,猪肉肉制品产品名称均冠以“壹号土猪”字样,猪肉鲜肉产品冠以“壹号土R”字样,鸡肉产品则剥离“壹号土”相关表述。商标方面,未有新的食品类别“壹号土猪”“壹号土鸡”商标通过申请。
目前,商标合规性与消费误导风险仍是大众关注焦点。监管部门与消保组织提示,消费者需警惕“心机商标”陷阱,通过细节核验避免踩坑,同时留好消费凭证保障自身权益。
产品包装与宣传调整
2025年上半年,有消费者反映,壹号食品在官网、门店及产品包装上,将已注册的“壹号土®”商标与“猪”“鸡”等字样紧密连用,字体、大小、颜色一致,远观极易被误读为“壹号土猪”“壹号土鸡”,使人自然联想到其所售为传统概念的“土猪”“土鸡”。对此,壹号食品曾回应称,公司同时拥有“壹号土®”商标和“壹号土猪®”商标,所售猪肉产品确实为地方猪种两广小花猪,并非虚假宣传。但对于“壹号土®鸡”的情况,企业当时并未给予明确答复。
北京首熙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负责人、律师赵子涵指出,“壹号土®猪”“壹号土®鸡”的标注方式,实质上并非典型的“商标性使用”。商标核心功能是识别商品来源,而这种将注册商标与商品通用名称紧密捆绑的写法,容易让消费者将其视为一个整体描述性短语,从而误解商品本身具有“土”的特性,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的定义精神。
2025年12月,新京报记者回访发现,“壹号土”引来外界质疑后,壹号食品对引发争议的标识进行系统性替换与调整。电商平台的“壹号土旗舰店”中,所有鸡肉、鸡蛋产品的链接标题已不见“壹号土鸡”“壹号土鸡蛋”等表述,而是冠以“壹号食品”字样,如“壹号食品广东正宗白斩鸡”“壹号食品无抗大码蛋”。对于已注册“壹号土猪®”商标的猪肉产品,其生鲜品类在链接标题中采用“壹号土R”(R为注册标记®的替代显示)加空格后接产品名称的格式,如“壹号土R 黑猪肉”。不过,猪肉深加工制品仍保留“壹号土猪”字样,如“壹号土猪黑猪鲜肉小笼包”。
壹号食品电商平台产品名称已调整为“壹号食品”“壹号土R”开头。 电商截图
产品包装也出现了变化。新京报记者观察到,此前在部分鸡肉产品包装上出现的“壹号土®鸡”字样已经消失。新版包装或替换为“壹号食品”企业标识,或仅使用“壹号土鸡”四个无商标标注的普通字体。
产品包装上,“壹号土鸡”标识已改为“壹号食品”标识(左为2版旧款包装,右为新包装)。 电商截图
壹号食品官方网站上,此前养殖基地板块展示的带有“壹号土®猪”字样的图片,已替换为不带任何文字的航拍场景图。产品介绍页面虽保留“壹号土”字样,但均以空格将其与“猪肉”“鸡肉”等产品名称明确分隔,呈现为“壹号土 猪肉”“壹号土 鸡肉”。
壹号食品官网更换带有“壹号土®”标识的争议图片(左为官网旧图,右为官网新图)。 官网截图
有“壹号土猪”商标申请被驳回
新京报记者梳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信息发现,壹号食品曾多次申请“壹号土鸡”“壹号土鸡蛋”商标,但未获通过。2023年6月,两份关于“壹号土鸡”“壹号土鸡蛋”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显示,驳回原因均在于“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且整体缺乏显著特征,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所指不得作为使用及注册之情形”。中国商标网显示,多次被驳回后,近两年,壹号食品已不再尝试申请“壹号土鸡”“壹号土鸡蛋”商标。
然而,壹号食品对申请注册“壹号土猪”商标却颇为“坚持”。据中国商标网,自2009年起,壹号食品已成功申请注册多件“壹号土猪”商标。不过直到2022年,该公司才成功注册国际分类为29(涉及部分食品类商品),商品名称只包含“猪肉”的第52623407号“壹号土猪”图形商标。该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22年6月14日至2032年6月13日。
2022年6月以来,壹号食品仍超过50次申请注册众多国际分类“壹号土猪”商标,仅2023年9月申请的国际分类为25(涉及服装类商品)的第74046813号“壹号土猪”商标注册成功。
赵子涵认为,商标审查存在一定主观差异,但整体趋严是趋势。企业注册与主品牌相近的系列商标是常见做法,可能出于产品线拓展或防御性注册的目的,关键在于其使用方式是否正当。
消费提示
选购商品切勿只看商标
“壹号土”的案例并非孤例。市场上,利用商标名称玩“文字游戏”、打“认知擦边球”的现象时有发生。从食品到日用品,一些商家通过组合注册商标与通用名称,或对字词进行截取、变形,试图让消费者产生超出产品实际的品质联想或品牌关联。
围绕食品商标擦边乱象,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曾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同时,我国有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专门制度。涉及公众利益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无效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行政审查。这意味着,商标注册成功并非一劳永逸的“护身符”,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也有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消费者在日常购物中应如何避坑?长三角四地消保委(上海市消保委、浙江省消保委、江苏省消保委、安徽省消保委)联合发出提示,建议消费者在分辨“心机商标”时,要注意区分“商标名称”与“产品特性”。购物时不要只被包装上醒目的“大字”吸引,更要耐心审视那些通常字体较小、却承载关键信息的“细部”,如净含量、配料表等能揭示产品真实分量、成分、性能的依据。
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也曾发文提醒,面对商家利用商标与商品名称的模糊边界,以拆分、截取词汇等方式制造误导的情况,消费者可掌握一些避坑技巧识破商标文字陷阱,理性消费。一方面,选购时切勿仅看商标,要重点阅读商品名称、配料表、执行标准等信息,确认产品真实属性。例如某产品标注是“牛肉干”,需确认配料表首位是否为牛肉。同时,认准认证标识,如食品生产许可(SC)、有机认证、绿色食品等,这些标识是产品质量的有力背书。另一方面,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购物小票、发票、产品包装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便于维权。善用监督渠道:发现疑似误导性商标或虚假宣传行为,可通过当地消保组织或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李严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