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河南一男子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缓,谁知入狱11年后,死者竟然死而复生,让法官直呼抓错了人,那么既然他没有杀人,当年为何会被认定成杀人犯?他又是如何亲口认下了这个罪名?

今天的主人公名叫赵作海,原本是河南商丘赵楼村的一个老实农民,可1998年2月15日这天,他突然就卷进了一桩杀人案。
当晚,一位村民来到派出所,声称自己的叔叔赵振晌失踪多日,怀疑已经被赵作海杀害,那么该村民为何会一口咬定凶手就是赵作海呢?
原来,坊间早有传闻,赵作海和赵振晌是情敌,都跟一个名叫杜金梅的村夫不清不楚,恰好在赵振晌失踪的那一夜,两人曾经爆发过激烈冲突。
据杜金梅描述,1997年10月30日半夜12点左右,赵作海正在杜金梅家中做客,正好被赵振晌看到,赵振晌一怒之下砍了赵作海一刀,随后便朝远处跑去,从此下落不明。
警方以此推断赵作海报复杀人的可能性极大,于是立刻对赵作海展开审讯,但一来赵作海拒不承认,二来尸体也没有找到,最后只能将赵作海释放,不过赵作海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一年之后厄运还是找上了他。
1999年5月8日这天,当地村民在田里掏水井,过程中铁锹突然碰到了坚硬的东西,村民随后捞出了一个尼龙袋,里面竟然装着一具男尸,男尸没有头颅,四肢也被人残忍砍去。
经过法医的鉴定,死亡时间刚好就在赵振晌失踪前后,虽然遗体的身躯早已腐烂,就算亲生儿子来了也无法辨认,但这可难不住聪明的办案人员,既然无法辨认,那么说他是赵振晌也很合理,于是警方本着大胆推测的原则,再次怀疑到了赵作海头上。
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赵作海先后被审讯了9次,不出意外最后一次他果然招供了,因为警方的审讯手段让他没法不招。

据赵作海回忆,审讯过程生不如死,可以说让他交代什么,他就会交代什么,于是在2001年11月11日,商丘市检察院在起诉中详细描述了作案经过:1997年10月30日晚上,赵作海与杜金梅约会时被情敌赵振晌发现,赵振晌一怒之下持刀砍伤了赵作海,不料被赵作海反杀,随后赵作海将尸体肢解,把身躯埋在了水井附近。
整个过程可以说细致入微毫无漏洞,可赵作海确实没杀人,那么这样一份仿佛亲历现场的口供又是如何得出的呢?
答案是吃瓜民警根据坊间传闻脑补出的,并以此作为了犯罪的依据,听上去让人感到荒唐,但更荒唐的还在后面。
要知道,定罪肯定还需要人证、物证,尤其是物证,最关键的就是尸体的头颅藏在哪?
赵作海当然也不知道藏在哪?但民警又一定要让他交代出来,于是他只好说把头埋在了自家祖坟,结果祖坟就被民警给刨了。
不用想也知道,民警肯定刨了个空,既然没有找到物证,那就只能从人证上想办法,而村妇杜金梅就成了重要的一环,如果赵作海是屈打成招,那么杜金梅的口供又该如何获得呢?答案当然是继续打。
杜金梅称审讯期间警方一直在逼她承认她跟两个男人都有关系,只要杜金梅不承认,就让她跪在地上,用带刺的木棍对她进行殴打,可杜金梅虽然只是个没有文化的农妇,却明白做人的道理,面对警方的大胆求证,打死也不肯指认赵作海。
不过,警方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更可靠的“证人”,那就是赵作海的妻子,警方对赵作海的妻子使用了相同的审讯手段,同时吸取了杜金梅身上的教训,对审讯方式进行了升级。
他们将人整整囚禁了一个月,期间经常不许她睡觉,每天只给一个馒头,最终赵作海的妻子不堪折磨,在办案民警的指导下,承认了装有尸体的尼龙袋就是自己家的。
这下不但有了人证,还有了物证,拥有了完美的证据链,于是2002年12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缓。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赵作海故意杀人成立,而且分尸的手段极为残忍,又为什么没有被判死刑呢?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当年检察官们第一时间就发现线索存疑,不但尸体无法辨认,而且凶器也没有找到,所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时,检察院曾多次予以退回,可惜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他们也选择了妥协。
2001年,全国对超期羁押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大规模清理行动,赵作海的案件也在其中,商丘市政法委下达了命令要求对此案进行起诉,检察院和法院没能顶住上方的压力,但他们始终认为案件存疑,所以故意在判决时留有了余地,也给赵作海后来的沉冤得雪种下了希望。
赵作海被判刑以后,这起大案算是告一段落,办案的民警当然也是立了大功,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2010年4月30日,就在凶案发生的第13个年头,最不应该活着的赵振晌竟然活着回来了。
当“亡者”归来的荒诞一幕出现时,赵楼村的村民都被吓得不轻,可是既然他没死,为什么十几年都没有出现呢?
原来,事发当晚赵振晌在砍伤赵作海之后,一来害怕受到法律制裁,二来担心赵作海报复,于是干脆就跑到了外地,直到如今因为生活所迫才不得已返回了村子。
其实早在多年以前,公安机关就对那具尸体进行过DNA比对,结果证明死者根本不是他,可以说这就是一起警方心知肚明的冤案。
既然赵振晌没死,那么赵作海就是无罪的,事发后商丘市政法委召开会议,要求对这起错案进行平反和追责。

2010年5月8日,省法院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将依法给予国家赔偿,赵作海当庭泣不成声,因为他已经整整被无辜关押了11年。
2012年6月,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对刑讯逼供赵作海的6名警察作出一审判决,警员王松林、郭守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县公安局副局长丁中秋和带头逼供的刑警大队长罗明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副大队长司崇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控申大队指导员周明晗免予刑事处罚。
6人加在一起也没有赵作海坐牢的时间长,不知道这样的判罚能否弥补他们给赵作海带来的伤害。
11年牢狱生涯结束后,赵作海已经妻离子散,4个孩子因为没钱读书早早就辍学回家,他们每天都遭受周围人的白眼,所以就在赵作海出狱以后,也不愿跟这个父亲见面。
赵作海提出的索赔金额是130万,但最终法院给出的赔偿金额只有65万,其中没有一分精神损失费,这与赵作海要求的相去甚远。
原来,赔款当天出现了一个小插曲,法院搞了一场突然袭击,在半夜凌晨两点敲开了赵作海家的房门,当时赵作海精神混沌,很多条款还没弄清就迷迷糊糊地签了字。
然而,就是这可怜的65万,赵作海最终也没能保住,先被感情淡泊的大儿子偷拿了14万,后来因为长期与社会脱节,接连陷入了传销和投资骗局,又被骗走了37万。
不过,在这起悲剧中也有一个好消息,由于本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河南省公安厅迅速展开追查,很快便确定了死者的真实身份,并相继抓获了3名真凶。
2010年5月29日,距离赵作海出狱仅仅过了20天,这桩纠缠了13年的杀人悬案就顺利告破。
那么,对此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