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光脚的居然输给了穿鞋的!”四川广元,男子聊了个离婚的女子,为了能跟对方“奔现”,男子大手一挥,帮助对方还了13万的房贷,两人也随之顺利的发生 关系,男子如愿以偿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两个人谈着谈着,居然谈崩了。男子不想人财两空了,就要求对方把钱还给他。对方却淡定地说:这是你自愿给我的钱,该发生的事都发生了,再想要把钱要回去,难道想要白嫖吗?男子一气之下就把对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男子姓颜,一直在成都做小生意,日子过得不算大富大贵,但手里也有几个闲钱。2022年的时候,他在社交平台上认识了贾女士,对方离过婚,名下有一套还在按揭的房子,日子过得不算轻松。
两个人线上聊了没多久,颜某就动了心。他觉得对方经历过一次婚姻,应该更懂过日子,自己也是真心想找个人安稳下来,不是随便玩玩的心态。
奔现之后,两人顺理成章确定了恋爱关系,颜某也没藏着掖着,得知贾女士每个月要还三千多房贷,压力不小,当场就拍了板,说这房贷以后他来帮着还。
不光是嘴上说说,颜某说到做到,之后每个月都准时给贾女士转三千块钱,用途明明白白就是还房贷。就这么还了两年多,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八万七千多。
中间贾女士有个法院的执行案子要处理,差五万块钱凑不上,也是颜某二话不说转了过去,帮她把事情平了。两笔钱加起来一共十三万七千多。
那时候颜某是真的奔着结婚去的。他劝贾女士辞掉成都的工作,回广元老家生活,说以后两个人慢慢规划,房子的事不用她操心。
贾女士也听了他的话,辞了工作回了广元,眼看着日子就要往一处过了,谁知道真到了朝夕相处的时候,矛盾反而越来越多。
柴米油盐的小事,三观脾气的磨合,还有对未来生活的规划分歧,一点点把刚开始的热情磨没了。吵到2025年4月,两个人彻底谈崩,分了手。
颜某心里不是滋味,他算了算账,平时吃饭、买礼物、发小红包这些零碎钱,他一分都没打算要,唯独那笔房贷和五万块执行款,他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
在颜某看来,自己之所以掏这笔大钱,根本不是普通谈恋爱的零花钱,是冲着和对方结婚、一起过日子才出的。现在婚结不成了,这笔钱理所当然该退回来。
可贾女士完全不这么想:钱是你自愿转的,我也陪了你这么久,该发生的都发生了,现在分手了就要把钱要回去,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只能闹上法庭。法庭上,贾女士坚持说这就是恋爱期间的无偿赠与,给出去的钱就没有往回要的道理,自己还为了这段感情辞了工作,损失也不小。
颜某则拿出了所有转账记录,说这些钱都有明确的用途,金额远远超过了情侣日常相处的正常花费,本质就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现在条件没达成,就得返还。
法院的判决,其实说穿了就是一笔明白账。法官首先分清楚了两件事:情侣之间发个520、1314的红包,平时吃饭逛街买礼物,这些属于表达心意的一般性赠与,一旦给出去,分手了也不能往回要。但颜某这笔钱不一样。
每月固定三千,连续转了两年多,全部用来偿还女方个人名下的房贷;还有一笔五万的整数转账,专门用来付女方的个人执行款。
这两笔钱金额不小,用途明确,根本不是情侣间的人情往来,而是暗含了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目的,法律上叫“附条件赠与”。
什么叫附条件赠与?简单说就是,我给你这笔钱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咱俩结婚。现在前提没了,婚没结成,这笔赠与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收钱的一方自然要把钱退回去。一审法院很快就做出了判决,要求贾女士全额返还这十三万七千多块钱。
贾女士不服这个结果,提起了上诉。她觉得自己吃了亏,不能就这么把钱全退回去。可二审法院翻完所有证据,还是维持了原判。
道理很简单,法律评判的是钱款的性质,不会因为“发生过关系”“付出了青春”就把大额赠与一笔勾销,感情上的得失很难量化算账,但钱款的归属是有明确规则的。
很多人看完这个案子都感慨,原来以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觉得女方占着情理,没想到最后是男方赢了官司。其实哪里有什么谁输谁赢,两个人走到分手这一步,感情上都是输家,法院只是把钱的归属掰扯清楚了而已。
当然,也不是说谈恋爱就要事事算清楚,一分一厘都要掰扯明白。真要是处处算计,感情也就变了味。但涉及到大额支出的时候,心里得有杆秤,别上头的时候脑子一热就往外掏钱,连个凭据都不留,最后人财两空的时候再后悔,就晚了。
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在感情里都别抱着占便宜的心态。你以为遇到了冤大头,可以白得一笔钱,最后说不定就要吃官司;你以为掏了钱就能拴住人,最后可能钱和人都留不住。好的感情从来都是双向奔赴,钱是锦上添花的东西,不是筹码,也不是补偿。
这个案子给所有正在谈恋爱,或者打算奔现的人都提了个醒:谈感情的时候可以感性,但涉及到大额钱财的时候,一定要保留几分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