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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布拉格法院于11月2日裁定中国记者杨艺明无罪,同时检察官提起上诉,案件悬而未

捷克布拉格法院于11月2日裁定中国记者杨艺明无罪,同时检察官提起上诉,案件悬而未决近十个月后,当事人虽获释却仍未彻底摆脱法律阴影。
这起案件从头到尾透着一股不对劲的气息:一个持有捷克外交部合法认证、工作许可多次延期的《光明日报》驻站记者,突然被捷克安全情报局以“未经授权为外国势力开展活动”为由逮捕羁押,罪名依据的是捷克2025年刚修订的刑法条款,而杨艺明是该法条生效后第一个被拿来“试水”的外国人。
捷克方面的指控逻辑经不起推敲。所谓“以记者身份接触官员获取信息”,本就是新闻工作的日常。检方从未指控杨艺明窃取国家机密,而是笼统地称其收集“可能危害捷克的信息”。这种模糊表述为选择性执法留下了巨大空间。
更耐人寻味的是,捷克媒体自己在报道中透露,杨艺明关注的对象包括那些与台湾地区走得较近的政客。一个中国记者在驻在国报道当地政治生态,尤其关注涉及本国核心利益的议题,何罪之有?如果报道对华不友好的政客就算“危害国家安全”,那全球驻外记者的处境都可想而知。


捷方在处理此案时的程序选择同样值得审视。案件被从地方法院移交至市法院,理由是“涉及国家安全”,庭审细节与证据始终未向公众充分披露。一个法治国家若真握有实据,理应在法庭上堂堂正正呈现,而非让案件在审前羁押中拖延数月。直到法院裁定无罪、检察官又抗诉,整个过程中公众看到的不是司法的审慎,而是一种“先抓了再说”的随意。

一名捷克公民今年7月在中国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依法拘留后,捷克外长马辛卡第一时间跳出来强调“两起案件没有关联”。急于切割的姿态恰恰暴露了心虚。中方要求捷方释放杨艺明,是基于其记者身份和捷方指控的明显缺陷;而捷克公民在华被拘,是中国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办案。

两者性质完全不同,捷方却急吼吼地否认关联,仿佛生怕别人看出点什么。这种反应本身,就说明布拉格清楚自己在杨艺明案上站不住脚。

将杨艺明案放在中捷关系的大背景下看,脉络更加清晰。2020年捷克参议长窜访台湾后,两国关系急转直下。2025年捷克推出针对“外国势力”的新刑法条款,次年1月杨艺明即遭逮捕。时间线上的巧合,很难用“司法独立”四个字搪塞过去。捷克新政府上台后嘴上说着要改善对华关系、搞“务实外交”,行动上却拿一个合法记者开刀,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损害的不仅是中捷互信,更是捷克自身作为投资和人员往来目的地的信誉。

新闻自由的口号在西方外交辞令中出现频率极高,但真正的新闻自由应当包含一个基本底线:记者不应因为履行报道职责而失去自由。杨艺明被关押近十个月,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这本身就是对捷克当初逮捕决定最直接的否定。检察官的抗诉或许还会让案件拖延一阵,但一个基本事实已经清楚:布拉格在这件事上做过头了。
中方要求释放杨艺明,不是在干涉捷克司法,而是在要求一个主权国家遵守自己标榜的法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