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夫妻俩结婚后,日子过得一地鸡毛,丈夫长期不着家,还多次出轨、嫖娼,甚至被警方处罚过。一连串的打击把妻子逼出了抑郁症,还出现自残行为,俩人恨到根本没法好好沟通。婚姻无法继续,丈夫起诉离婚,可最扎心的是,双方都不愿意抚养那个才三岁的孩子。男方借口常年在外,跟孩子生疏不想带;女方觉得男方有钱还有好学区房,加上自己精神差,实在养不了孩子。眼看着无辜小孩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法官采取了这一招来解决。
王先生和秦女士当初结婚时感情基础本来就一般,原以为日子过久了能慢慢磨合,谁也没料到,婚后的生活直接把秦女士拖进了深渊。
王先生常常夜不归宿,更过分的是,他多次出轨、嫖娼,甚至还被警方处罚过。
接二连三的打击压在秦女士身上,她实在扛不住了,为此患上了抑郁症,甚至出现自残行为。
曾经的夫妻,到最后只剩下满满的怨恨,一碰面就吵,根本没法好好说话。
两个人都不想再继续这段婚姻,王先生直接跑到法院起诉离婚。
可案子一摆到法官面前,一个让人揪心的难题就出现了:他们有一个才三岁的孩子,夫妻俩谁都不愿意接手抚养。
说起理由,两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说辞。
王先生认为自己常年在外,跟孩子不熟,感情很淡,不想把孩子带在身边。
秦女士则觉得,男方经济条件更好,在教育资源好的地段还有房子,孩子跟着爸爸肯定更利于成长。
更重要的是,秦女士自己身心状态很差,实在没有能力照顾年幼的孩子。
法庭上,你推我挡,谁都不肯松口。
他们只顾着发泄对彼此的恨,好像忘了那个才三岁、什么错都没有的小家伙。
法官看着都着急,哪能任由父母把孩子当成包袱踢来踢去。
为了保护这个未成年人,法院主动联系了属地综治中心,请社区一起介入,反复跟夫妻俩沟通。
法官掰开揉碎地跟他们讲,抚养孩子是父母逃不掉的责任,不能因为大人之间的恩怨,就让小孩失去依靠。
在多方劝说之下,王先生终于松了口,改变了之前坚决不要孩子的态度。
王先生主动提出,孩子由自己来抚养,秦女士每个月按时支付抚养费,同时也保留看望孩子的权利。
秦女士同意了这个方案,两个人当场就签好了调解协议。
大人之间再深的矛盾,都不该转嫁到孩子身上,孩子不是筹码,更不是累赘,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最该拥有的就是爸爸妈妈的守护。
很多时候婚姻走不下去可以放手,但为人父母的责任,永远不能随便丢掉。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本案中,夫妻之间的恩怨不能免除该法定义务,父亲不能以常年在外、与孩子生疏为由拒绝直接抚养。
母亲即便存在抑郁等身心问题,也不当然免除其抚养义务,只是法院可据此在直接抚养权上作出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安排。
离婚不会切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当双方互相推诿时,法院有权指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保障幼童的生存与成长权益。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