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麻了!男子32元中1113万大奖,迟了2天兑奖,千万奖金无法兑付,还倒贴8.8万诉讼费!
2019年11月,湖北的黄先生花32元,买了一张双色球彩票。开奖之后,这张彩票命中了1113万元的巨奖。
但不巧,中奖之后,这张关键彩票被他弄丢了,他一直没能找到。
一直等到2020年1月,黄先生才偶然翻出这张中奖彩票。他立刻去到当初购彩的门店,让店主出具了证明,证实这张彩票确实是在该店购买、并且已经中奖。
可是,等他拿着彩票和证明前往彩票中心兑奖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彩票兑奖有效期是开奖后的60天,他已经超过期限,过期2天,不能兑奖了。
这千万大奖,就因为晚了两天,直接作废,黄先生难以接受。
他认为,彩票的票面上,并没有印刷标注60天兑奖期限,彩票中心没有在彩票上写明开奖、兑奖相关提示,属于违约。
于是,他把彩票中心告上法院,起诉要求兑付1113万奖金,同时赔偿逾期产生的利息。
不过,法院审理之后给出了判决:驳回黄先生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彩票60天兑奖期限,是公开的法定规则,每期开奖之后,彩票发行机构都会通过官方渠道刊登公告,已经尽到告知义务。
彩票属于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凭证,妥善保管彩票、按时兑奖,责任在购彩者本人。超期之后奖金依法归入公益金,彩票中心没有兑付义务。
而且,这一场官司的一审诉讼费8.8万余元,全部由黄先生自行承担。也就是说,大奖一分没拿到,自己还要额外拿出八万多的诉讼费!
真的是亏麻了,运气给了他千万大奖,最后却栽在了自己保管疏忽、错过时间上。
提醒所有买彩票的朋友:
彩票一定要妥善存放,一旦中奖,一定要留意兑奖时限。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丢了、过期,损失都只能自己承担,再好的运气,也不能忽略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