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好意思!”11月1日报道,上海,一老人晚年吃住看病、办后事,都由继女照料,亲生女儿从没探望过,可在老人离世后,她突然出现,起诉要求分得老人房产,继女把遗产份额都给了母亲,法院判了!网友:无语了!
陈老伯和瞿阿婆是再婚夫妻,瞿阿婆的女儿宁女士,在母亲再婚时已经成年,按法律,她和陈老伯之间没有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女”关系,所以不算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可宁女士和陈老伯相处融洽,她一直把陈老伯当成父亲,见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宁女士还主动腾出自己的房子,接他们一起生活。
陈老伯病重住院时,陪护、签医疗文书等,都是宁女士出面,陈老伯去世后,后事也是她一手操办,反观陈老伯亲生女儿,多年没探望,父亲后事也不料理。
等陈老伯后事办完,亲生女儿突然出现,她主张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继承房产的四分之一份额,协商不成,就把瞿阿婆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宁女士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按“继女”身份继承,但她长期照料看护陈老伯,付出已经超出一般亲友帮忙,依法可以分得适当遗产,亲生女儿虽有继承权,但长期未尽赡养义务,依法应当少分遗产。
宁女士把自己应得的份额让给了母亲,考虑到瞿阿婆年事已高、身患疾病,所以分配遗产时,是需要被照顾的对象,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瞿阿婆一人所有,由她向陈阿伯亲生女儿支付50万余元折价款!
虽然血缘能决定继承资格,但分多分少,不能只看亲属关系,也要看谁长期照料老人,尽到了赡养责任。
对重组家庭来说,遗产分配会复杂一些,为了避免争执,可以提前立好遗嘱或签署遗赠扶养协议,这样可以省不少麻烦!
信息来源:《继女照顾继父直到去世,多年未探望的亲闺女现身要分房产,法院:继女可分适当遗产;房产归老伴,支付老人亲闺女50万余元折价款》半岛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