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四川遂宁,一女子和朋友到火锅店吃饭,全程压根没点鸭血,刚下锅烫几秒毛肚就发现锅底里有鸭血残渣,严重怀疑是前桌吃剩的旧锅底被二次端上桌,一行人马上没了胃口,就没再敢吃下去,没有结账就离开了火锅店,回去马上拨打了12345投诉并报警处理。店家当场道歉,双方进行调解。
10月31日晚上7点半,王女士和朋友约着去当地连锁火锅店吃饭,一行人点完菜确认过,压根没选任何鸭血相关的菜品。
谁知道锅底端上来刚把毛肚丢进去烫了几秒,王女士拿漏勺捞毛肚的时候,直接捞出来一堆细碎的鸭血渣。
几个人当时就觉得不对劲,自己没点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新锅底里?
他们越想越觉得大概率是前一桌客人吃完的旧锅底,店家没收拾干净就直接二次端上桌了。
他们瞬间没了吃下去的胃口,只觉得膈应,马上叫来了工作人员反馈,店家当场就给王女士几个人道了歉,免除了这顿饭钱。
但他们根本不买账,不打算这么算了,离开门店后王女士直接打了12345投诉,还报了警,民警到现场之后先查了门店的操作流程和后厨的基本卫生情况。
现在门店说已经安排了专门的人跟进这事,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
鸭血残渣到底是怎么来的还没查清楚,和王女士这边的赔偿方案也还在谈,没对外说最后怎么处理。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已经介入了,会全面查门店的出餐流程和卫生合不合规,重点看有没有回收旧锅底二次上桌的违规操作,后续有进展会告诉大家。
这事刚爆出来网友就吵开了,有人说“这要是真的回收锅底也太恶心了,餐饮底线都能碰?必须重罚”。
也有人说“会不会是后厨装底料的勺子沾到了?先等调查结果吧,也别随便冤枉人”。
其实这事核心很清楚,不管是旧锅底回收还是后厨操作失误,门店都得为食品安全问题担责,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留好证据报警投诉是最稳妥的做法,别吃哑巴亏。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放到这个案例里,只要最终查实锅底确实不符合卫生标准,不管是故意回收还是操作不小心弄到的鸭血,王女士都有权向店家主张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都市现场 2026-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