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的代价太沉痛了!”广东东莞,男子入职某新能源公司,20多天后,他在凌晨摆放工件时,上半身和头部身处机器危险区域,操作员没有观察他这边的情况,就按下机器按钮,男子根本来不及避让,导致他头部被挤压,导致死亡。事故造成180万经济损失,企业已和家属达成赔偿和解,相关人员将被追责。
2026年2月25日,谢某某入职到东莞麻涌镇祥鑫新能源科技公司。
谁也没想到,仅仅入职20多天,一场让人无法接受的悲剧突然降临。
2026年3月17日凌晨3点23分,深夜夜班人本来就容易疲惫困倦,大家都只想平稳做完手头工作,顺利下班。
谢某某按照班组安排,认真开展工件摆放作业。他走到压力机模具作业区,站上工作台,弯腰认真摆放,调整加工产品,一心只想把手头工作做好,不出差错。
因为专注投入工作,他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工件上,完全没有多想危险,也压根没料到同事会违规开机。
此时他的上半身和头部,早已处于压力机滑块的危险运行范围之内。
按照工厂严格的安全操作规定,压力机操作员开机前,必须全方位仔细巡查作业区域,确认工作台无人,环境安全,才能启动设备。
但负责操作机器的同事孙某某,深夜作业心态松懈,心存侥幸,觉得夜班没人盯,不会出问题,根本没有确认谢某某的位置,就按下机器复位键,直接启动了压力机。
机器瞬间运转,沉重的滑块急速垂直下压。事发太过突然,谢某某根本没有躲避的时间,头部当场被机器严重挤压,身受重伤,场面让人揪心。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友吓得慌乱不已,所有人都懵了,心里又慌又怕,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凌晨3点44分,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紧急抢救,随后,火速将谢某某送往医院全力救治。
谢某某确诊为特重型颅脑损伤,伤势极其危重,家人期盼奇迹,可经过多日全力抢救,最终在3月24日不幸离世。
这场意外事故,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约180万元。
事后涉事公司积极垫付所有治疗费用,并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尽力弥补家属的损失。
事故发生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彻查事故原因,并对所有相关人员,单位作出责任认定和处罚建议。
调查组认定,逝者谢某某自身安全意识不足,未严格遵守工序分工,违规在危险区域作业,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鉴于其已经身亡,依法免予追责。
《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操作员孙某某无视安全规程,心存侥幸、疏忽观察,冒险开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41条第2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严防违规作业。本案企业未落实岗位监管,导致违规操作致人死亡。
同时,涉事公司因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制度落实不到位,将被依法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48条第2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严防违规作业。
夜班代理班组长履职不力,没有真正盯紧现场安全,已被公司严肃处理。
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被约谈,要求全面整改企业安全隐患,杜绝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这起事故深刻警示所有人:工厂作业容不得半点侥幸,严守安全规程,敬畏规章制度,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大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