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主要党内职务
建国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军委书记、中共苏区中央局书记、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工农红军总政委、中共中央长江局副书记、中共中央南方局书记、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代总参谋长。
建国以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八届、十届),中共六、八、九、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
1947年8月,中央机关转战陕北,周恩来兼任中共中央军委代总参谋长。
东北、华东、中原、西北各战场同时展开大规模作战,中央军委必须及时汇总敌情、协调部署、传达命令。周恩来承担参谋机关日常工作,参与处理各战场的作战事务。
中央机关留在陕北期间,他协助毛主席、任弼时处理中央事务和前线联络。
三大战役由中央军委统一决策、各野战军协同执行,周恩来的参谋协调是中央指挥的一环。1945年七大后,他已担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毛主席任主席,周恩来等五人任副主席。原中共中央军委成员转入国家军委,中共中央军委停止工作,周恩来主持新军委日常工作。
当时人民解放军约有550万人,军费开支占国家财政支出近四成,中央决定一年内复员150万人。周恩来主持中央复员委员会,统筹军队复员转业。复员安排既要解决退役官兵安置,也要为经济建设释放人力、压缩军费。
1952年7月,彭德怀从朝鲜回国,接替周恩来主持军委日常工作。
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撤销,中共中央重新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周恩来没有进入新一届中央军委。他的军委副主席任职到此结束,主要职责集中在国务院和党中央领导工作。
抗战时期,周恩来的工作重心转向国统区。1937年8月洛川会议后,他担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同年12月,中共中央长江局成立,王明任书记,周恩来任副书记。
长江局领导南方多省党组织,周恩来参与中共代表团工作,同国民党方面谈判,推动抗日合作。
1938年3月,他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公开职务便于他在国民政府机构中开展工作,党内职务则要求他联系各地党组织、维持组织活动并开展统一战线。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撤销长江局、成立南方局。1939年1月16日,南方局在重庆成立,周恩来任书记,团结民主人士、文化界和各界抗日力量,协调国共关系。
1934年起,周恩来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1943年中央书记处改组后,他不再任职;1945年七大后再次当选。七届中央的领导机构由政治局和书记处构成,未设政治局常委会,周恩来当选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他的政治局常委任职见于六届、八届、九届、十届。
周恩来的军事工作起步于中央军事机关。1931年1月,他担任中共中央军委书记;同年年底抵达瑞金,任苏区中央局书记。上海的中共中央军委负责白区兵运、情报和指导苏区重大军事工作;1931年11月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则是苏维埃政权的军事领导机关和红军最高指挥机关。两套机构各有职责。
1932年6月,周恩来增任中革军委副主席;同年10月宁都会议后,毛主席被调离红一方面军领导岗位,周恩来接任总政治委员。1933年5月,他担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委员,与朱德领导红军取得第四次反“围剿”胜利。
第五次反“围剿”期间,博古和军事顾问李德主导军事决策。周恩来担任红军总政治委员和军委副主席,负责组织协调,战略方针则由博古、李德主导。
1934年春,博古、李德、周恩来组成三人军事领导小组,军事决策仍由博古、李德掌握。
1935年遵义会议调整军事领导,周恩来支持毛主席的正确主张,会议委托他对军事指挥作最后决策。随后,毛主席、周恩来、王稼祥组成三人军事指挥小组,周恩来参与新的军事指挥核心。
1928年中共六大后,周恩来当选中央政治局常委;1956年八大、1969年九大、1973年十大,他再次当选常委。他在八届、十届中央委员会担任副主席;九届中央副主席只有林彪一人,周恩来仍任政治局常委。
从中央军委书记、红军总政治委员到南方局书记、代总参谋长和国家军委副主席,周恩来的工作对象从军事组织转到国统区党组织和社会力量,再转向多战场指挥与国家行政。他的履历呈现出持续的组织协调能力:把中央决定落实为具体安排,让不同系统协同运转。
1934年,博古、李德掌握军事决策;1952年,彭德怀接替他主持军委日常工作。
一个是战争环境下的决策权分配,一个是国家机构中的工作交接。周恩来承担的责任,随着机构设置、战争需要和国家建设任务不断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