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送餐路上捡到一张电话卡,一试之下大吃一惊,不管打电话、刷流量,话费余额居然一分都没扣。他暗自窃喜以为捡到天上掉下来的宝贝,疯狂网购年货,累计消费2万多元。他本以为可以白白占便宜,运营商察觉到电话卡消费异常,立马报警。男子结局亮了。
陈某是一名普通外卖骑手,每天风来雨里去跑单挣钱,平时生活精打细算,连流量、话费都舍不得多花。
事发当时,他自己的电话卡早就快要欠费停机,日常上网、打电话处处受限,心里一直闷闷不乐,总觉得日子过得紧巴巴。
就在他送餐途中,走路无意间捡到一张被人遗失的电话卡。
他抱着闲着没事试试的心态,随手把这张陌生电话卡插进了自己手机。
他发现拿这张卡疯狂刷流量、不停打电话、随便上网折腾,反复查看话费余额,一分钱都不扣,怎么用都用不完!
这一刻,陈某直接傻眼,随后瞬间狂喜、暗自窃喜,心里乐开了花!
他当时心里笃定:自己这是走大运、捡到“神仙电话卡”了!不用充话费、不限流量、随便造,简直就是白送的福利!
他彻底放飞自我,心想反正不用自己花钱,不用白不用!
为了最大化占便宜,陈某动起了歪心思,直接把这张捡来的陌生电话卡,绑定了自己的支付宝和各类社交、影音账号。
他开启了疯狂消费模式,各大视频会员、音乐会员全部开通,平时舍不得买的东西,通通下单。临近过节,他更是肆无忌惮网购各类年货、生活用品,肆意挥霍消费。
短短一段时间,靠着这张捡来的电话卡,陈某累计无偿消费高达2万余元。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有的侥幸占便宜,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
运营商后台系统很快监测到,这张电话卡出现了大量异常、高频、大额的陌生消费记录,和正常使用轨迹完全不符,立刻察觉不对劲。
工作人员核查后发现,该电话卡早已遗失,并非本人操作消费,随即果断报警。
陈某直到被警方找上,他才幡然醒悟,所谓的天降福利,根本是害人的陷阱。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陈某明知电话卡不属于自己,捡到后拒不归还,反而主动绑定账户、大肆挥霍他人资金权益,属于典型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案2万余元,早已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无权占有、使用、处置遗失物品。捡到东西不还还拿来牟利消费,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陈某被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目前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这件事狠狠给所有人上了一课,人千万不要贪小便宜!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分一毫都不要碰!
一时的免费福利看似划算,实则是毁掉自己人生的大坑。
别被侥幸心理冲昏头脑,守好本心、遵纪守法,才是最踏实的活路。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