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上海,一男子身负3800多万巨额债务,收到判决后,男子灵机一动,想到一个保住财产的法子,马上回到家跟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把2套房产、车子全部财产转到妻子名下,自己则净身出户。以为这样的钻了法律的空子,能让收债的人无钱可收,来逃避还债。后续结果让男子万万没想到!
郑某是上海一家企业管理公司的有限合伙人。
2024年1月,他持股的公司和浙江一家科技公司打合同官司输了,作为有限合伙人的他要对公司还不上的部分承担3800万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4年2月1号郑某刚拿到判决书,面对要赔付的这笔巨款,他压力大的好几天睡不着觉,心里一直琢磨着怎么样把这笔钱能够留住。
他灵机一动,觉得要留在就一定要合法的把名下的财产转移,就是跟老婆商量好离婚,把财产转到她名下。
2月5号就跟妻子王某去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等30天冷静期一过,俩人立刻办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上明确写着,俩人在上海浦东买的两套婚内房产全归王某,剩下的房贷也由王某还,共同买的一辆汽车也归王某,郑某一分钱补偿都不要,还特意在协议里写了一句“所有共同财产已全部分割,无任何隐匿”。
离婚没几个月,王某就把其中一套房子以940万元的价格卖了出去。
郑某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保住了自己的财产,可是他万万没想到,法律是不会让他钻空子的。
等到2024年5月,胜诉的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查才发现郑某名下早就没什么值钱的财产了,根本还不上钱。
科技公司马上把郑某和王某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俩人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条款。
离谱的是郑某两口子还辩解说早就感情不和分居了,离婚跟欠的债没关系。
可法院查下来俩人孩子都成年了,郑某也没什么婚姻过错,平白无故把所有财产全转给妻子,明显就是为了躲债。
2026年10月底,法院作出判决,直接撤销了离婚协议里关于房产、车辆归王某所有的约定,也就是说俩人离婚是有效的,但财产分割的内容不算数,债权人可以正常处置这些资产还债。
这事在网上传开之后,不少网友都直呼解气,有人说“真当法律是傻子呢?这种转移财产的小伎俩早就被堵死了”。
还有人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别拿婚姻当躲债的工具”。
其实这种“假离婚真逃债”的操作,法律上早就明确规定了。
根据《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案中郑某在收到3800万债务的判决书后仅4天就提交了离婚申请,还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自己不保留任何财产。
这种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财产、逃避债务履行的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无法收取债务,让债权人损失了合法权益,因此法院依法撤销其财产分割的约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法治日报2026-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