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对伟人评头论足,指手画脚! 淡化、诋毁伟人,哪个心怀不轨之人先开的头?又有哪些不安好心之人推波助澜?哪些好好先生放任不管?坏人在做,人民在看,这些人终将被人民抛弃,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毛主席永垂不朽,毛泽东思想永放光芒!
195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一份通知,专门规定“毛泽东思想”这一名称在宣传中怎样使用。通知要求,党内同志写文章、作报告,遇到需要提及的地方,可以改用“毛泽东同志的著作”等说法。这项规定来自毛主席本人的意见,通知稿中还有他亲笔补充的文字。
单看报刊上出现了多少次“毛泽东思想”,这份通知似乎是在减少宣传。
可作出要求的人,恰恰是毛主席。此前,他就对将个人名字放进理论口号作过明确拒绝。
1948年8月,华北大学筹备成立。
校长吴玉章想在典礼上提出学习“毛泽东主义”,便致电周恩来,请中央征求毛主席和刘少奇的意见。8月15日,毛主席回信,明确不同意。他要求学生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经验,并反对把自己的名字与马克思等人并列。
1945年中共七大,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系统阐述毛泽东思想。
大会通过的党章,将毛泽东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农村根据地怎样建立,统一战线怎样组织,革命战争怎样进行,这些经过多年斗争形成的经验,已经进入党的正式文件。
1944年,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中要求接受正确的批评,并提到采纳李鼎铭提出的“精兵简政”建议。
1953年5月,中央军委军训部部长萧克报送《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草案。
毛主席同意付印,却要求其中凡有“毛泽东思想”的地方,一律改为“毛泽东同志的著作”。1954年3月,罗荣桓送审军队政治工作条例,毛主席又把“在党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改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1956年9月,中共八大通过新党章。
总纲没有直接列出“毛泽东思想”,却仍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毛主席继续担任中央委员会主席,八大同时提出加强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的要求。名称的使用有所变化,党的领导职务和基本政治方向没有因此被取消。
二十多年后,一场更尖锐的争论出现了。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大批干部冤案等待复查。1977年2月,两报一刊社论提出后来被称作“两个凡是”的主张: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都要维护,凡是他的指示都要遵循。
过去的决定一旦被看作不能修改,平反冤案便会遇到难题。
1978年5月,中央党校《理论动态》与《光明日报》先后刊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胡福明起草的文章经多人修改,胡耀邦审定。它所引用的重要论述,恰好来自毛主席的《实践论》《新民主主义论》。
文章主张让理论回到社会实践中接受检验,直接触动了“两个凡是”的立场。
有人批评文章,认为这种讨论指向毛主席思想。邓小平在6月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则强调,必须从实际出发,把理论同实践结合起来。
两种态度随之进入党内和报刊讨论。各地正在等待中央对既有决定作出实际处理。
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平反。这项决定改变了中央对当年案件的政治定性。围绕平反,党内出现两种看法:有人认为违背毛泽东思想,也有人据此全盘否定毛泽东思想。
3月19日,邓小平向历史决议起草人员提出要求。
文件必须肯定毛主席领导中国革命的功绩,也必须正面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错误。他要求既纠正历史上的错误决定,也写清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尤其是今后仍然需要贯彻的部分。
讨论并不轻松,决议草稿送交大批高级干部征求意见,部分人对毛主席提出严厉批评,也有人反对公开分析晚年错误。陈云建议增加新中国成立以前二十八年的历史回顾,使毛主席在井冈山斗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的贡献得到完整呈现。
起草组按照讨论意见调整结构,继续修改。
1981年6月27日,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历史决议。文件肯定毛主席的重大历史功绩,也认定他对“文化大革命”负有主要责任,同时写明中央领导集体未能及时纠正错误的责任。
对毛泽东思想,决议强调它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把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概括为活的灵魂。
一年后,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继续明确写入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行动指南,同时规定党员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两项规定出现在同一部党章里。
刘少奇的平反决定继续有效,毛泽东思想仍是党的指导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