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光头男爱去理发店做养生项目,充值了90万,消费了30万。后来他要求退卡,门店原本应该退他58万,却莫名扣了4.5万,只退53.5万。门店拿出消费清单,上面竟有“弹力烫发“的扣款,男子看笑了,他根本没有头发,咋可能做这个项目?除此之外,还有“纹眉”这种他一个大男人绝不会做的项目。他仔细研究了一下消费单,发现全是坑!
钱先生是光头,平时不去剪发烫发,只是喜欢在文峰店里做养生项目。他不差钱,前后往储值卡里充了将近90万。
钱先生平时到店,基本就是艾灸,精油开背这类理疗。一段时间之后,他想把卡里剩下的钱退出来。
门店算了一笔账,说他已经消费30多万,剩下的余额只愿意退53.5万,还要扣掉4.5万。
拿到消费明细的时候,钱先生都看笑了!因为单子上面竟写着“弹力烫发”。
钱先生自己是光头,根本没有头发,怎么可能去做烫发?他觉得太离谱了,这根本就是乱记消费嘛!
除了这个明显不合理的烫发项目,清单上还有一堆名目花哨的养生调理项目。
钱先生仔细回想,这些项目很多他都没有体验过。还有就是,整份消费记录,没有一笔有他本人的签字确认。
面对质疑,门店这边给出的说法更让人吃惊。他们说,钱先生的客户资料已经删掉了,没法拿出更多证据证明这些项目确实做过。
钱先生回想到一个重要细节,那就是每次充值转账,收款账户并不是文峰公司主体,而是好几个不相干的个体户账户。
这种操作,本身就很有问题,一旦后续有纠纷了,追查资金都会变得麻烦。
门店记账全靠自己手写,顾客没有签字确认,项目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光头顾客的消费记录里都能出现烫发项目,可想而知其他项目的真实性有多少水分。
店里还随便删除客户资料,相当于销毁消费凭证。
如今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核查这件事,看看后续怎么说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5条规定:经营者控制合同文本或者记录消费内容、消费次数、消费金额、预付款余额等信息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消费者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主张认定争议事实。
消费记录由店家保管,店家拿不出有效凭证,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文峰拿不出钱先生签字确认的消费单据,还把客户资料删掉,手写清单里甚至出现光头顾客的烫发项目,没法证明服务真实发生。
按照这条规定,法院可以采信钱先生的说法,商家不能凭空扣钱。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江西都市现场 2026-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