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剑”案主犯赵冰聘请了国内大型综合律所盈科的资深刑辩律师担任辩护人;结合行业情况来看,这类重大刑事案件的律师费通常不菲。
赵冰,1998年出生,河南农村的,中专学历,没有稳定收入。他在加密软件上刷到境外代号“少校”发布的劫持任务,目标是一名长期写缅北电诈相关内容的公众号博主。赵冰接下任务,随后拉人、踩点、买车、冒充警察,一步步把事做了。事后他分到四十万,剩下的钱被另外几个人分了。
动手劫持吴恺的是曹东那一组人,是“少校”专门调过来干这一段的。赵冰负责逼问和删文章。两组人在动手之前甚至不完全是一伙的,境外那个人通过加密通讯把两拨人拼在一起,自己从头到尾没露过面。吴恺的手机被交上去当“验收凭证”,每一步都是“少校”确认了才放行下一步。赵冰在这个局里就是个干活的,换个人照样能干。没有赵冰,还会有别人接下那条悬赏任务,他拿到的报酬,更像一笔劳务费。
二审裁定书里,法院认定赵冰是组织者、直接致害人,论罪应当判处死刑,最后落到了死缓。定罪层面,法院看的是赵冰这伙人接到的初始指令——劫持、控制、逼删帖,不是杀人,所以定的是故意伤害罪,不是故意杀人。量刑层面,法医鉴定死因是头面部外伤导致颅内出血,专家咨询意见同时指出吴恺自身的高血压是次要死因,死亡结果被认定为外伤和疾病共同作用。赵冰归案后有坦白情节,法院据此认为“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放任死亡结果”这个主观心态,是在故意伤害致死的框架里被评价的,没有被单独拎出来当成故意杀人来定罪的依据。把人踢晕、盖上枯草、扔在荒山上,公众觉得“放任”两个字轻了,这话不算冤。
他妈妈东拼西凑拿了五十万出来赔偿,想换一份谅解。签谅解书的是吴恺父母收养的儿子吴炳南,不是刑诉法意义上的近亲属。一审就没采纳,二审把话说得更重,明确这类针对反诈人士的犯罪“不应因其赔偿被害人亲属获得谅解而予以从轻、减轻处罚”。一个农村家庭凑五十万,什么概念不用多说,这笔钱在法庭上没有换来任何实质性的从轻。
盈科广州刑事部的副主任为赵冰出庭辩护,业内公开的说法是这种级别的案子“几十万很正常”。判决书和权威报道都没有交代这笔钱是谁出的。家属已经掏了五十万赔偿金,赵冰自己分到的那四十万,判决里还冻着。剩下的缺口从哪儿来,公开信息里是空的。
赵冰有好律师,这事没什么可说的。辩护权写进法律,再重的罪名也有权请人说话。境外遥控者有没有在庭审这个环节继续遥控,这才是要盯的。律师费干干净净来自家属,那是一个家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给儿子做的最后一件事。资金链条的另一头连着“少校”,那意味着买凶的人不仅买了一次动手,还在买第二次、第三次,只不过这次买的是庭审里的空间。顺着委托合同、付款流水和通讯记录去查,比对着律师本人喊打喊杀要具体得多。
赵冰分到四十万,赃款冻着,家里凑出五十万赔偿,却还能在死缓案里请到头部律所的刑事部副主任。这笔账对不上。对不上不等于脏钱。填缺口的人是谁,钱从哪条路径进来的,比“该不该抵制辩护律师”要难回答得多。“少校”到现在还没归案。吴恺的遗体在江西荒山上被发现的时候,离他被架上车只过了三天。
信源:财新网、上游新闻、广东省高院二审刑事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