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女子租房和妹妹同住。晚上9点左右,楼下的男邻居突然拉断她的电闸,输入密码闯了进来。不知道男邻居是为财还是为色?男邻居一看女子男友在,撒腿就跑。女子平时只用NFC开门,房东从没告诉过她门锁密码,男邻居是怎么知道的?女子吓得报了警,可男邻居一开始不承认,监控拍到他从楼栋跑出后才改口,承认是自己拉了电闸,但一口咬定拉闸是“帮房东省电”,坚决不承认输密码开门,想进入屋内。女子有了心理阴影。
陈女士在广州租房住了2年,平时和妹妹一起,住在这套2室1厅的房子里。
因为楼层隔音不好,楼下的男邻居一口咬定,半夜听到的挪家具噪音是从她家传出来的。
男邻居多次上门找事,甚至有过砸门的行为,2边的矛盾早就攒下了,平时见了面都绕着走。
10月24日晚上9点,陈女士正喊来男友帮忙收拾东西,准备近期搬家。
几个人正忙着打包,屋里的灯突然一下全灭了,整个屋子瞬间黑下来。
他们第一反应,以为是家里跳闸,结果没等起身检查,房门那边就传来了门锁的密码按键提示音,没几下就“咔哒”一声,门锁直接被解开,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推门的人,看见屋里站着3个人,立马就转身往楼道里跑。
陈女士的男友第一时间追了出去,借着楼道的灯光一眼就认出,跑掉的人,就是一直和他们有矛盾的楼下邻居。
对方跑得很快,没一会儿就没了踪影,几个人惊魂未定,越想越后怕,当天晚上就直接去派出所报了案。
最让陈女士后背发凉的是,她平时开门从来只用NFC功能刷门卡,房东从没告诉过她,这套智能门锁的密码。
而这个楼下邻居,到底是用什么渠道拿到密码的?她到现在都想不通。
刚开始,这个男邻居说事发当晚自己根本不在小区,送完女朋友就去了别的地方,压根没回过家,就是不承认。
直到警方调了小区外围的公共监控,拍到了他事发时,从楼栋里慌慌张张跑出来的画面。
男邻居一看无法抵赖,他才终于松口,只承认是自己去拉了陈女士家的电闸。
为啥拉电闸,他给出的理由更是离谱,说自己是“帮房东省电”,至于输密码开门这件事,他咬死了不认。
因为楼道里没有安装监控,事发的全过程,除了陈女士和男友的亲眼所见,没有直接的影像证据。
警方把男邻居家门口,对着楼梯的监控设备带走,尝试恢复里面被覆盖的存储数据,想要找到更多关键线索。
10月28日,派出所正式针对这起非法侵入住宅的报案立案侦查。
事发后,陈女士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独自在家,一听见门口有动静就浑身紧张,正常的生活节奏全被打乱了。
在我看来,男邻居从之前多次上门砸门滋扰,到私自拉断住户家电闸,再到试图开门进屋,每一步都在越界。
在家里本来是最放松最安全的状态,结果连门锁密码都能被外人拿到,这简直让人脊背发凉。
邻里之间有纠纷,完全可以找物业、找社区调解,私下里搞这些小动作,最后只会把小事拖成大事,自己也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男邻居此前,就和住户有长期矛盾,又在深夜故意拉断电闸想入户。
即便男邻居没有完全进入屋内,只要能认定他违背住户意愿、着手实施非法侵入行为,且主观恶意明显,就已经符合该罪名的追责条件,并不会因为没造成实质人身伤害就免除责任。
我认为,住宅安宁权,不是写在纸上的虚东西,它是你关上门后,不用提心吊胆防着外人闯进来的最后一道安全线。
所以,邻里之间闹点矛盾,上门找对方理论、赖在人家里不走不是合理维权。
实际上,从没经允许跨过别人家门槛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构成违法了。
哪怕没打人、没砸东西,只要你破坏了别人家里的安稳生活,就已经违法,严重的还会直接触犯刑法。
生活里,很多原本可以好好解决的小事,就是因为总有人抱着私闯民宅不算大事的侥幸心理,最后把自己送进去。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九派快讯2026-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