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老父亲在世的时候,把两笔财产给老二,一笔是80万,一笔是43万,由他保管。因为这么多年来,都是老二在照顾他们。如今老三知道老二拿着这两笔财产,就要求他公开明细,老二只承认现在还有78万。老三慌了,害怕老二花完这笔钱,就要求老二把这些钱给拿出来。老二很委屈,说这些年来都是他照顾父母,老三从来没有多看父母一眼,一来就要钱,他很不服。
阿建是老二,阿明是老三,兄弟俩因为父亲给的这两笔财产,现在是闹得反目成仇了。
阿建真的感到很委屈,因为这些年来,都是他照顾父母,这些年来,阿明就没怎么把父母放在心上,甚至很少来看他们一眼。
这些年来,阿建把父亲养老送终,如今,母亲又躺在病床上,也是他照顾老母亲,真的是步步都要钱。
而父母不止他一个孩子,他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可如今照顾老人的重任全部压在他的肩上。仅仅只是因为,父亲给了他两笔财产,一笔是80万,一笔是43万。
虽然父亲给了这两笔财产,可是这两笔财产并不是给他的,而是用于照顾老人的支出。
父亲在的时候,生活费、住院费要花钱,处理后事要花钱。如今老母亲也要生活费,也要医疗费,这些都得花钱。
可是在阿明心中,他只记得完整的两笔钱,他就希望这两笔钱完完整整地存在,从没有想过父母也会需要花这一笔钱。
这些年来,父母也花了不少钱,所以当阿明质问他,父亲给的钱还有多少时,阿建只能表示只剩78万。
对于阿明来说,他没有照顾过父母,根本不知道父母需要多少生活费,需要多少医疗费。所以他发现父亲给的这两笔财产,有一笔43万已经不见了,80万这一笔也不见了2万,所以他就觉得这笔钱迟早要被二哥给吞了。
他这才着急了,和大姐一起去找二哥要钱。
阿建很无奈,现在母亲还在世,他还要照顾母亲,还要花钱。如果现在把这笔钱拿出来了,钱一分了,那最后谁来照顾母亲?
他跟阿明说,这笔钱怎么也要等到母亲离世之后,才能拿出来,到时候剩多少分多少。如果阿明他们不愿意相信他,可以到法庭上,由法院判,怎么分就怎么分。
他表示他不会多要一分钱。
作为哥哥,阿建其实已经问心无愧了,他已经用心地照顾了父母,替父亲养老送终。眼下,母亲躺在病床上,他也没有放弃母亲,继续照顾母亲。
而阿明只奔着钱而来,没有钱就不愿意照顾老母亲,这对于一直照顾父母的阿健来说,心里真的会很不平衡。
所以这笔钱他更加不能拿出来,至于母亲百年之后,所剩多少,该分多少就分多少。
其实阿建和阿明的母亲还在世,这78万还属于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 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至于这笔财产怎么分配,应当由老母亲来支配,如果老母亲不能自主支配,那么就应当由保管人来支配,这笔钱应当用于老母亲的生活费和医疗费。
等老母亲百年之后,这笔钱剩多少可以按照平分原则进行平分,几个子女该分多少就分多少,当然了,如果阿明和大姐没怎么照顾过父母,按理说应该给阿建多分。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只是从眼下的情况来看,阿明在母亲还在世就惦记着这笔钱,就怕二哥把钱给花光了,所以他对这件事应该会斤斤计较,最终会要求平分。
那么你对兄弟俩的事情有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