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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女子不小心弄丢手机,被一男子捡到,男子要求先给他转200块保管费,再还

四川绵阳,女子不小心弄丢手机,被一男子捡到,男子要求先给他转200块保管费,再还手机。女子怕先转钱被骗,就提出让男子把手机放小区门卫,拍照确认后她再转账。结果男子不同意,还放狠话说不转钱就把手机扔掉。双方僵持半天,男子又改口说亲自送手机过来,谁料就在还手机的路上,更离谱的事发生了。

事发当天,张女士外出时不小心弄丢了自己的手机,发现之后她很着急,赶紧用家人的手机拨打自己的号码。

电话顺利接通,接电话的何先生确认捡到了她的手机,这让悬着心的张女士松了口气,以为很快就能拿回自己的手机。

然而,这位何先生张口就让她微信转200元,说是保管费,加上跑腿送还的费用。

张女士并非小气不愿意出钱,她心里完全认可别人捡到东西帮忙归还,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值得感谢,合理的费用她一分不会少给。

但她也有自己的顾虑。两人相隔足足20公里,距离不算近。她最怕的就是自己先转了钱,对方转头反悔,手机迟迟不归还,最后钱和手机两头空。

为了双方都放心,张女士提出一个折中方案,那就是让何先生把手机放到她小区门卫室,拍张照片佐证。

她看到照片就立刻转账,既不亏待对方,也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然而,这个办法被何先生直接拒绝。两个人僵持不下,何先生彻底没了耐心,在微信上直接放出狠话。

他告诉张女士,想要拿回手机就必须先转200元,不转钱的话,当天六点之后就直接把手机扔掉。

张女士惊呆了。自己好好沟通,诚意满满,从来没有想过白让对方帮忙,只是想要一个双向安心的交易方式,却被对方步步紧逼,言语威胁。

在张女士好说歹说之下,何先生终于松口,说会骑电动车亲自把手机送过来。

本以为事情能圆满解决,可离谱的事情再次发生,何先生竟然说在途中把她手机弄丢了,找不回来了!

至于真丢还是假丢,谁也不知道,但好好的手机说没就没,还白白受了一通气,张女士肯定不会自认倒霉,就和何先生协商赔偿,对方却拒不负责。

被逼无奈,张女士只能选择起诉维权。

其实站在客观角度来说,捡东西索要少量感谢费,是情理之中的事,大众都能理解。

但这件事的核心问题,根本不是感谢费的事,而是何先生的处事方式完全不合规矩。

法律早就明确,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就必须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不能随意处置,疏忽大意。

最终法院的判决也大快人心,判定何先生保管不当,需要赔偿张女士900元损失。

《民法典》第316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捡到别人的东西,就有义务好好保管。

虽说拾得人可以跟失主商量要一点合理的辛苦费,这没问题。但不能漫天要价,威胁别人,更不能因为自己粗心把人家东西弄丢。

这个案子里,手机在何先生手里丢的,属于他保管不到位。哪怕他本来是打算还的,只要东西因为他疏忽没了,就得赔钱。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202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