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工作人员自己对着记者说的:3人收50,4人以上收100。
7个人拼桌,交了两百。
按他们自己嘴里的规矩,这张桌的上限是100。多出来那一百,从头到尾没人解释过一句。
弟弟考上大学,叫了六个朋友,七个人去东莞流浪泡泡吃烤肉自助。19点30分核销团购券,交了200押金。菜先摆上桌,烤盘半天不来。店员过来提醒,21点30分以后算超时。
快到点了,还没吃饱。加牛肉饭和红薯,等了十多分钟,说售罄。21点21分再点烤肉,21点28分最后一单。菜后来一堆全送到。吃完了,光盘了,没浪费。超时20分钟,200块一分没退。
发帖的人自己也认了,知道快超时还接着点,有侥幸心理。但他认的是自己耽误的那部分。
第二笔账跟着来。团购券上印的是,用餐开始时间以入场券打印时间为准。门店实际掐表,从扫码下单就开始了。等烤盘、等上菜,全算在两小时里头。
纸上一个起点,手里一个起点。中间差的十几分钟,正好是烤盘没来、肉摆桌上没法动的那段。烤盘迟到的那十几分钟,没人问他认不认,直接算进去了。
我自己也吃过那种等烤盘的自助。肉摆桌上,盘子是凉的,手没地方放。你没法催,菜已经上了,只是没法吃。
后来退款了,道歉了,运营经理到店培训。事情看着圆上了。
门店被追问的时候搬出“全国统一”,收钱的时候自己先没统一。纸面写一个时间,手里掐另一个时间。两个对不上,最后全是消费者签字认账。
那个200和100之间的差额,和那十几分钟等餐时间一样,被退款一起盖过去了。
你在自助店交过押金吗。店员报的那个数,和你后来翻规则看到的那个数,是同一个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