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男子去按摩店按摩,女技师没有提前告知他项目,趁着他熟睡,对他下体抹润滑油,男子被惊醒立马制止,质问对方为什么这样做,女技师表示500多元套餐里面包含这个项目,男子认为按摩店不正规,立马报警。他要求索赔5-7万元,店家只愿赔偿7-8000元,双方还在调解中。
曾先生工作疲惫,他想找正规按摩店放松身体,只求缓解疲劳、舒缓筋骨。
他花钱消费,图的就是干净、正规、省心,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现在想起来又气愤又恶心。
曾先生前段时间出差。连日奔波赶路,身体又累又僵,整个人疲惫不堪。
他为了好好放松一下,特意在网上团购了当地一家会所的SPA按摩套餐,总共花费500多元。
曾先生的想法特别简单纯粹,就是想做一次正规的全身按摩,卸下一身疲惫,好好休息一下。
他完全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想法,也从来没想过要体验任何违规、特殊项目。
进店之后,工作人员正常接待,技师开始为他做常规按摩。按摩手法轻柔放松,加上连日劳累,曾先生身心逐渐放松,不知不觉间,就慢慢进入了熟睡状态。
他本以为,自己只是安安稳稳睡一觉,结束正常按摩就结账离开。
万万没有想到,意外和离谱的事情,就在他熟睡毫无防备的时候发生了。
女技师趁着曾先生彻底睡着、意识不清醒的状态,女技师没有做任何提前询问,没有告知项目变更,更没有征得他的同意。
她私自违规操作,拿出润滑油,直接对曾先生私密部位进行不当触碰服务。
突如其来的异样触感,瞬间把熟睡的曾先生猛然惊醒。
刚醒过来的他又懵又怒,第一时间立马制止技师的荒唐行为,当场严肃质问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做。
自己明明团购的是正规按摩,全程没有要求任何额外项目,更没有同意这类私密服务。
可让人更离谱的是,面对曾先生的质问,技师丝毫没有愧疚和歉意。
她反而理直气壮地辩解:你买的500多元套餐里面,本身就包含这个项目,是你自己不清楚而已。
这番说辞,让曾先生彻底无法接受。
他消费之前,商家没有任何文字、口头告知套餐包含违规私密项目。
按摩全程,也没有提前沟通、没有确认意愿。趁顾客睡着私自加项目,事后强行捆绑套餐,这种行为不仅不正规,还涉嫌违规涉黄服务,严重冒犯了自己的人身权益。
又气又委屈的曾先生,当即认定这家按摩店经营不规范,存在隐形消费、违规服务、侵犯顾客权益的行为,毫不犹豫直接报警。
民警到场了解完整经过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
事情发生后,曾先生身心受到很大困扰,无端遭遇私密冒犯,心里又膈应又气愤。
他结合自身受到的精神伤害和权益损失,提出5万至7万元的合理赔偿诉求。
可店家的态度却十分敷衍,只愿意拿出七八千元作为补偿。
双方赔偿金额差距悬殊,店家敷衍了事的处理态度,让曾先生坚决不能接受。
目前双方依旧没有达成一致,案件还在进一步调解处理当中。
事发之后,涉事女技师被会所辞退。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就此平息。
记者想要向店家核实整件事情的详细情况,打电话联系会所进行采访的时候,店家态度十分蛮横,不仅不愿意配合调查,还直接怼记者:关你什么事,语气十分嚣张。
这件事曝光后,瞬间引发全网热议,网友们纷纷为男子打抱不平。
大家都觉得,这件事的核心问题,根本不在于赔偿多少,而在于店家的经营乱象。
顾客花高价消费正规服务,商家却趁人熟睡私自违规操作,先斩后奏、强行捆绑隐形项目,既侵犯人身自由,又涉嫌违规经营,实在太离谱。
《民法典》第1003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每个人的身体都受法律保护,任何私密触碰、特殊服务,必须经过本人清醒、明确、自愿同意。
店家趁顾客睡着、不知情、未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提供涉黄类私密服务,已经涉嫌侵犯公民身体权。
同时商家隐瞒项目、隐形消费、私自加项,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属于违规经营。
做生意讲究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尊重顾客。顾客花钱买放松,不是买冒犯。
这种趁人之危、私自加违规项目的操作,既失良心,又违法律,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