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词用得不是很好,导致很多人产生误解,建议修改。目前,有两类退休人员拥有视同缴费年限。
第一类是在社保制度建立起来前,差不多是1993年、1994年前参加工作的城镇企业退休职工;第二类是在2014年9月30日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
需要注意,越是离这两个时间点近,视同缴费年限越少,如2012年考上公务员,视同缴费年限一共不到两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一提到视同缴费,不了解情况的人第一反应是拥有者什么也没付出,却当成是缴纳了社保,享受养老金待遇,所以才要“视同”。可真实情况并非如此,视同缴费不等于没有付出,真正的意思是把其它形式的付出视为缴纳了社保,符合付先出再有回报的逻辑顺序。
以企业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为例,在社保制度建立起来前是由单位发放职工退休后的退休金的。
单位的钱哪里来呢?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职工上班时从他们每月工资里留了一些出来划转到单位的劳保金账户或直接计入企业经营成本。所以社保制度建立前,职工虽然没有缴纳社保,但工资的一部分是没法拿到手的,相当于每个月都在强制存养老的钱。
等到社保制度建立起来后,劳保金账户里的钱全部上交当地社保局,单位不再负责职工养老,由社保基金发放养老金。职工的在社保制度前的工龄便是视同缴纳社保的年限。
我觉得为了避免大家误会视同缴费年限的真实内在含义,可以改个名称,比如叫工龄折算社保年限等。另外,农民是不是也能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可以单独讨论,有一种建议是把交公粮的年限当成缴纳了社保,以补偿老农民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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